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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南吕梁山隧道爆炸、瞒报事故:40人被问责

2013-02-06   来源:中广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山西省昨天(5日)通报,去年12月25日南吕梁山隧道爆炸、瞒报事故调查结果。确认事故共造成8死5伤,原因是施工单位中国中铁隧道集团在隧道工作面违法销毁工程剩余的爆炸物。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山西省昨天(5日)通报,去年12月25日南吕梁山隧道爆炸、瞒报事故调查结果。确认事故共造成8死5伤,原因是施工单位中国中铁隧道集团在隧道工作面违法销毁工程剩余的爆炸物。

   山西省安委会新闻发言人刘德政表示,调查组对涉及的10个省市的1002人进行了逐一排查。“最终锁定了‘8死5伤’这个数字。”12·25事故发生在在建的铁路隧道,调查显示,收尾阶段,施工单位“违法销毁剩余的爆炸物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刘德政:“违规到什么程度?在事发当日将原本存放在地面炸药库里的主要是14000米的导爆索、4000米的导爆管和其他爆炸物品(比如火药、雷管)。说白了,把库里剩下的东西应该依法依规、按程序登记造册报请公安机关监督销毁,但是为了偷懒,就违规批出去。”刘德政表示,剩余炸药运送到隧道内施工工作面进行违法销毁,当时这些爆炸物品如果折合TNT炸药当量相当于197.2公斤,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和大量CO气体,浓度超过滤允许值的80倍。

   刘德政:“当班,这个工区有76个工作人员,经历了那么大的冲击波和那么高浓度的CO有毒气体,还有那么多人能够侥幸生还,真是不容易,想起来真是后怕。”

   12·25事故单位是中国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调查结果证实共有6人参与了事故隐瞒和毁灭证据。施工单位连夜将遇难者遗体转到了运城市盐湖区、临钢、霍州市、运城绛县、侯马殡仪馆以及蒲县乔家湾乡。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杨通顺:公安机关提取了遇难人员的死亡殡葬证、存放尸体登记表、火化登记表等资料,确定了6名已火化死亡人员的身份,尚未火化的两名遇难人员确定了身份和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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