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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的赔偿标准仍然无法震慑贪心矿主

2005-05-21   来源:法制晚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近年来,我国特大矿难频发,远的不谈,仅今年2月15日到3月19日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发生了5起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死亡165人。而全国一季度煤矿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竟然已高达1113人,煤矿吃人已到了令人无法忍受的地步。现在,又有这么多矿工兄弟生死未卜,怎不让人揪心。

  为了遏制住矿难频发的势头,各地政府可以说是绞尽了脑汁,特别是去年底,山西省出台规定,各类煤矿如果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接着,贵州、河北等省紧跟其后,也规定煤矿事故死亡矿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一时间,这种“让煤矿死不起人”的做法被人们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可是,最近发生的几起矿难,都是由于违规生产造成的,这次事故也不例外。

  为什么20万的“天价赔偿”并没有能够震慑住那些贪心的矿主呢?相信许多人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典型的侥幸心理在作怪。道理很简单,虽然死一个人赔20万,会让矿主们心疼不已;但是请注意,只有出事了,死了人,那才要赔偿;而不出事,不死人,那就不要掏钱。众所周知,违规生产并一不定就会发生事故,再加上利益的巨大诱惑,这就使得矿主们面对20万的赔偿无所畏惧,从而继续胆大包天,不顾一切拿矿工们的性命去赌上一把。于是,悲剧就这样接二连三地发生。

  那怎样做才能让矿主们心惊肉跳,不敢再拿安全生产当儿戏呢?笔者认为,最管用的办法是把惩罚的关口前移,即变事故追究为隐患、违规行为追究,谁违规组织生产,谁的矿上存在着安全隐患,被举报出来,那么,就对谁进行重罚,让其“大放血”,而后用罚金给予举报者重奖。要知道,对于自家矿上的“丑事”,矿工们可都是心知肚明的呀,他们平时之所以不吱声,那是怕被老板炒鱿鱼。现在,如果明文规定,谁举报出矿上的一个安全隐患,谁举报一次违规生产事件,那就给谁20万甚至50万元奖金,你想想看,矿工们还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下矿去挣小钱,而不去举报拿重奖?煤矿主谁还敢不把安全当回事?

  让矿主们为安全隐患、为违规生产“放血”,这样做不仅能够让那些被钱蒙住了双眼的矿主们惊醒,更主要的是能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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