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等5人批准逮捕。
8日下午,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1月6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等5人批准逮捕。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6人涉“光明滑坡”事故被逮捕,此前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共11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该院批准逮捕。目前,光明新区“12·20”重大滑坡事故系列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深圳滑坡事故又有5人被逮捕
2016-01-11 10:27: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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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等5人批准逮捕。 8日下午,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1月6日,该院以涉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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