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四川成都确定首批26个应急避难场所

2008-05-13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本报讯 建立抗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是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损失的必然要求。经对我市锦江区等10个城区,按照均衡布局、就近安排,安全可靠、因地制宜,平灾结合、综合利用,结合现状、长远规划的原则,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的用地面积标准、服务半径标准及具备的相关设施条件,普查上报所在辖区应急避难场所。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人民公园等26个公共设施确定为成都市首批应急避难场所。

  首批公布的应急避难场所将按要求设置统一的标示,规划统一的功能区,并逐步完善救灾指挥、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棚宿区、应急厕所、应急供电供水消防和应急垃圾与污水处理等主要应急避险功能及配套设施。首批避难场所包括:塔子山公园(锦江区)、东湖公园(锦江区)、人民公园(青羊区)、文化公园(青羊区)、百花潭公园(青羊区)、浣花溪公园(青羊区)、青羊区综合体育馆、青少年科技园(金牛区)、金牛区奥林体育中心(金牛区)、火车北站广场人防工程(金牛区)、簇锦公园(武侯区)、武侯广场(武侯区)、望江楼公园(武侯区)、新华公园(成华区)、温江公园(温江区)、温江区体育馆(温江区)、龙泉音乐广场(龙泉驿区)、龙泉啤酒广场(龙泉驿区)、四川省专用足球场(龙泉驿区)、大弯中学(青白江区)、怡湖公园(青白江区)、高新区体育中心、神仙树公园(高新区)、新都区体育中心、桂湖森林广场(新都区)、体育森林公园(新都区)。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