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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

2017-08-25   作者:谭利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今年以来,青州市安监局根据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要求,就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行为,研究制定了加强监管若干措施,为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中介服务。 一是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按照规定资质开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今年以来,青州市安监局根据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要求,就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行为,研究制定了加强监管若干措施,为全市广大企业和职工提供高质量的安全中介服务。
  
   一是要求中介机构必须按照规定资质开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加强对机构资质及业务范围的监督检查,发现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超资质范围、转让租借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查处并及时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二是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加快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构监管机制,实施不良信息记录和“黑名单”制度。
  
   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中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违法设置分支机构办事处,企业自己做报告或私人揽活机构出报告,不派或少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评价、检测,报告抄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四是对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情况月报告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各业务科室在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中发现机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汇总,办公室负责每月初前向潍坊市安监局汇总报送上月本市涉嫌违法违规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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