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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大队“四措施”进一步做好春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2016-04-22   来源:于都大队    作者:胡云涛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自三月至四月份以来,春天季节性特征越发明显,天气反复多变,时而雷电交加、烈日炎炎,时而大雨滂沱,阳光明媚,可谓雷电共天体一鸣,烈日与阴云同步,多形态的季节变化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影响,尤其是农村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自三月至四月份以来,春天季节性特征越发明显,天气反复多变,时而雷电交加、烈日炎炎,时而大雨滂沱,阳光明媚,可谓“雷电共天体一鸣,烈日与阴云同步”,多形态的季节变化给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影响,尤其是农村交通更是节点多在、隐患频现。为切实做好农村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季节性因素对农村交通的不利影响,于都大队根据辖区实际,紧密结合气候特征,在各阶段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把牢源头,消除隐患。为确保工作高成效进行,大队一是联合县安监、公路、路政、农机等部门,对农村中、短途客运场站、中转站安全隐患进行细致、全面排查,要求场站主体责任人、驾驶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天气不利情况下车辆安全运行;二是对辖区323、319国道沿途农村道路标牌标识进行排查,重点强化临崖、傍水、低洼、多弯、施工路段的检查,确保完善设施警示标志等设施;三是加强车辆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对农村中低速厢式货车、校车、摩托车、拖拉机、面的、三轮车安全检验,对存在隐患的车辆一律禁驾严禁上路营运。

   二、抓住重点,严查违法。大队把农村客运肇事者、违法驾驶员和出租及农村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列为管控重点,安排专门警力通过上门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车辆单位完善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并对车辆在多雨不利天气条件下上路营落实临检、抽检措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况。同时,检查各乡镇中、短途客运运行情况,督促责任主体做好安全管控,并进一步加大农村“摩的、面的、改装车”违法营运打击力度,全力肃清农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落实责任,强化机制。为确保工作高成效进行,大队启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紧抓责任落实,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制定了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社会联动齐进、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速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程,建立健全农村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完善整改措施,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管理合力,全面确保农村春季“脆弱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到位、力度到位、责任到位。

   四、深化宣传,增强意识。根据农村当前交通营运情况,大队采取针对性安全宣传,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到乡、村、队、组一级,大力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形成村基层联合宣传网络,重点宣传春季交通尤其是当前多雨不利天气因素安全上路、出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对季节性恶劣气候的认识,杜绝麻痹思想出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自我保护意意识,并通过于都电视台、微博微信、手机短信进行春季交通安全提示和宣传,有效引导农村广大驾驶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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