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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及行政执法规范专题培训

2016-04-0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4月6日-4月7日,长寿区安监局邀请专家为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街镇分管领导、安监办全体干部职工,全区危化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行政执法规范和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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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4月7日,长寿区安监局邀请专家为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街镇分管领导、安监办全体干部职工,全区危化企业、工贸企业、非煤矿山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行政执法规范和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培训,本次参训人数共396人。

   区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蒋发平同志希望参训人员:一是在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认真记、认真思考;二是会后以要多形式参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三是街镇与街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四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监人员要高度重视做好个人安全检查记录,每月要对执法检查情况、执法文书等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开展“回头看”,确保及时归类、归档,随时备查;五是各单位会后要加强对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基层安全监管职责及委托执法规定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在为期两天的学习中,市级、区级安全专家从立法的背景和重要性,围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意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安监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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