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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全面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

2016-03-07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近年来,青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一是构建职业病防治齐抓共管机制。根据省政府规定提出的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近年来,青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全面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是构建职业病防治齐抓共管机制。根据省政府规定提出的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承担本行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安监部门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综合监管力度,指导、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履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经信、商务、建设、市场监管等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主(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严格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严格职业病危害审查准入关。招商引资、新上项目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一律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建设单位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监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监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未依法进行备案、审核、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三是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等。加大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力度;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各项基础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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