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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一摊、一证、一点”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

2016-02-06   来源:垫江县安监局    作者:许灵巧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保障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65号令)的相关要求,垫江县按照“严格条件、统一规划、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适度竞争、规范经营”的原则,实行“一摊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为规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保障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65号令)的相关要求,垫江县按照“严格条件、统一规划、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适度竞争、规范经营”的原则,实行“一摊、一证、一点”经营,确定2016年春节县城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共27个,并对临时销售点作出相关要求: 

   (一)统一配送,提供安全适销货源。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产品包装上要粘贴统一制作的防伪标识,并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

   (二)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各临时销售点严禁从非法渠道进货,实行专人、专柜、专管的方式进行销售;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务必落实专人对临时销售点实行 “一对一”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一摊、一证、一点”,严防各销售点擅自经营,违规经营,对临时销售户的违规行为,按临时销售合同进行严格处理;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在3年内不得再批准其从事烟花爆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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