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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出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5-10-21   作者:王正伟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救援,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期由长寿区安监局牵头调研,并在广泛征求整理区级有关部门、区内企业意见建议基础上,于日前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救援,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期由长寿区安监局牵头调研,并在广泛征求整理区级有关部门、区内企业意见建议基础上,于日前印发了我区新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按程序报批发布。新版《预案》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Ⅳ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四个等级。《预案》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先期响应,并根据事故等级按时上报。

   如在发生Ⅳ级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区响应启动,负责处置,区级有关部门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发生Ⅲ级及以上级别事故时,由区政府响应启动,成立现场指挥部,区级有关部门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和具体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要求一旦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内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应急人员、应急装备赴事故现场执行救援任务,其他应急救援机构则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随时待命。《预案》还指出,要健全应急救援组织,开展日常应急演练。如依托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市安监局、市煤监局在长寿区组建的2支危险化学品和1支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增加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区内机关、学校、医院、敬老院、超市、市场等也要结合单位实际,编制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等应急演练计划。同时突出关键环节,强化单位协同配合做好日常应急演练,结合演练评估内容,及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高预案实用性,不断实现计划方案、组织实施、评估总结和改进完善的全过程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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