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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阳县交警大队落实“四项措施”确保辖区学校交通安全

2013-12-26   作者:王欢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切实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放假前及冬季交通安全工作,辽阳县交警大队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和2014年春运前期准备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四项措施要求,全力确保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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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放假前及冬季交通安全工作,辽阳县交警大队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和2014年春运前期准备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四项措施”要求,全力确保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及学生老师和家长人身安全。

    一、加强警力部署,集中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一是大队合理调整勤务,把校园及其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日常管理,针对学生上学、放学时进出学校的重点时间,在辖区的中小学校附近设立护学岗位。二是继续坚持“一岗双责”,落实民警、协警或学校安全员三位一体的护学模式,加强上放学阶段的护学工作。三是重点是对学校门口常出现的横穿马路、违章停车、超速行驶、乱鸣喇叭等行为进行整治,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有效净化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保证学校周围道路的通畅,维护师生的出行安全。

    二、加强校车管理,努力减少学生交通安全隐患。今年来,大队结合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年内开展了两次校车安全“大检查、大整改”行动。一是要求各中队将辖区校车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及驾驶人资格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民警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建立档案。二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不符合要求的校车坚决不允许上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驾驶人严禁驾驶校车。

    三、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队先后两次组织开展辖区幼儿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一是各中队首先对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交通事故隐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三是不断完善学校周边道路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改善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生的宣传力度,积极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针对学生年龄特点,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设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等形式,广泛的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通过建立“小交警”或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派出民警担任学校校外辅导员,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受众,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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