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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交警“拉网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009-12-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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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江西省交警总队《关于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赣公交管[2009]392号)文件精神,信丰大队迅速动员部署,细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及时到位。信丰大队把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学习推广云南经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各科、室、中队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由秩序科牵头,按照道路管辖区域,组织各中队会同当地政府及交通运管部门对国省道、县乡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并确保排查质量、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是道路隐患排查注重实效。信丰大队以国省道、县乡道为重点,本着“严、细、实”的原则,把下列路段例为重点排查路段:1、对低于规定标准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临水、临崖)路段;2、国省道、县乡道上交通标志标线缺失或不规范的路段;3、交通安全标志和减速设施缺失且易发事故的平交路口;4、近3年公路1公里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公路2公里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因道路原因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继续列入本次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范围,务求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路段和危险路段,大队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公路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规定,查摆隐患症结,逐段逐点的提出针对性强且操作性好的治理意见。

  三是信息报送准确及时。信丰大队按照江西省交警总队和赣州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由秩序科建立规范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台帐,详细记录排查的道路名称、路段位置、主要隐患、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整治意见等,并整理成册上报当地政府。同时,按照要求将《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工作台帐》报送省总队和市支队,以争取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隐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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