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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交警大队多措并举进一步构筑“奋战120天”专项行动宣传网

2009-11-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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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推动“奋战120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总队、支队《“奋战120天,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宣传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严查交通违法、确保出行安全”主题,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筑牢群众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思想防线,全力构筑“奋战120天”专项行动交通安全宣传网。

  一是齐抓共管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大队充分借鉴前期“秋风行动”成功宣传经验,进一步与县宣传部门联手,联合交通、运管及基层派出所等单位,以“严查交通违法、确保出行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组织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各客运企业、中小学校、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集中一起,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宣讲我县目前的交通安全形势,在宣传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针对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加强对客运驾驶人、公路沿线村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发放《通告》、“八不准”等宣传资料,让广大交通参与者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增长交通安全知识,树立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风尚。

  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宣传力度。大队结合总队、支队宣传标语内容,结合兴国实际,专门制作了120多条宣传横幅,在全县各主干道路、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并专门制作了一批重特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展板,组织民警在县长途汽车站、五福广场、将军公园等人流车辆密集的地方进行巡回展览,以血淋淋的事实向世人敲响安全驾驶的警钟。同时充分利用城市LED显示屏幕滚动播出酒后驾驶等“八不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还专门制作了一些因酒驾、疲驾、超速超载、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红色宣传单和《通告》、“八不准”等宣传资料送到公路沿线的各加油站,号召加油站工作人员将宣传单散发给过往的机动车驾驶员,借以提醒驾驶员朋友安全行车,远离交通违法。

  三是借助媒体优势,扩大宣传声势。大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每天利用电视节目中的游走字幕,播放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动态,交通违法查处情况,并积极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对“奋战120天”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在对广大群众进行教育的同时,有力的震撼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突显大队整治“五类重点车辆”和“八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实现了在全县范围宣传专项行动的全面覆盖。同时联合县移动公司、电信部门专门将通告编发成手机短信,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全县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并公布有奖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四是抓好服务窗口宣传工作。大队充分发挥宣教室、车管所、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载显示屏等“窗口”阵地作用,进一步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一是在车管所办证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驾驶员“八不准”内容;二是在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窗口,广泛张贴《通告》、摆放有关“八不准”宣传展板;三是利用宣教室加强对交通违法驾驶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等重点群体的安全教育;四是对所有巡逻车车载显示屏宣传提示内容进行了更新,换上了“奋战120天,确保安全”、“严查违法,确保安全”、“无证驾驶、一律拘留”、“醉酒驾车,一律拘留”等提示内容,大力加强路面巡逻安全提示密度,切实将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群众的心里面,进一步构筑专项行动宣传网络。

  自“奋战120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兴国大队共悬挂宣传横幅120条,发送提示短信5000多条,发放《通告》、“八不准”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0份,直接受教育群众达30000余人,在辖区营造了浓厚、良好的“奋战120天”专项行动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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