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安监发[2008]101号和大安监发[2008]24号文件及局里的部署,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管一科近期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露天矿山企业中。发现共同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提取无帐目。二是有的企业未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三是从业人员配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企业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无(LA)合格标志。
以上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本着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我们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工作任务。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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