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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

2007-12-25   来源:烟台市安监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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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烟台市安监系统召开全市学习研讨会,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

  会上,局领导详细剖析了《15号令》的每一条法规条文,与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法条的立法原理与法理精髓,深入探讨在执法工作中如何更好地运用法条,如何在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中加强《15号令》的宣传。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15号令》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以及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15号令》针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申、明确、补充了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的责任、执法程序等事项,操作性和实用性强,非常及时和必要。

  最后,会议就贯彻落实《15号令》向入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掌握其精神实质。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充分运用好这个执法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相对人宣传。市局近期将采取印发《15号令》单行本送法到企业、举办培训班及现场调研等多种形式,将《15号令》宣传到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二是要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充分履行职责。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责任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同时要求各执法监察机构要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市局将在月底对全市执法监察人员学习《15号令》效果进行统一命题考试,并将下发通报。(胡成顺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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