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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校车交通事故赔偿方案初定

2014-07-14   来源:钱江晚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遇难幼儿每家获赔56万元  3个成人赔偿方案与幼儿不一样,目前尚未公布事发幼儿园已停课  记者13日从湖南长沙和湘潭多个部门证实,日前发生的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的赔偿和救助方案初步确定,每个遇难幼儿获赔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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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难幼儿每家获赔56万元

  3个成人赔偿方案与幼儿不一样,目前尚未公布




事发幼儿园已停课

  记者13日从湖南长沙和湘潭多个部门证实,日前发生的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的赔偿和救助方案初步确定,每个遇难幼儿获赔56万元。目前,长沙市岳麓区所负责的5个遇难幼儿的赔偿协议已签署,湘潭方面的赔偿协议正在协商中。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村民:

  事故或与车速过快有关

  7月10日,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致车上11人死亡,其中包括8名幼儿。

  事发地点距乐乐旺幼儿园约2公里,是位于干子村内的一处水塘,长沙市交警支队岳麓大队的民警仍在现场勘查。有民警在靠近水塘一侧的石坝上发现了一道划痕,并进行了现场拍照。

  看见民警在现场勘查,周围的村民在一旁议论,由于事发路段正好是一处布满石块的弯道,部分石块甚至有拳头大小。因此有村民推测,事故发生或与车速过快有关。

  “车子拐弯急,自控力不强,被石头一滑,就翻进水塘了。”村民罗先生说,现在处于当地雨季,用于下游灌溉的水塘的水位也相对较高,才酿成了悲剧。

  追踪:

  5户人家签赔偿协议

  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善后事宜。据记者最新获悉,长沙方面已与所负责的5个遇难幼儿家属签署赔偿协议,每人获赔56万元。湘潭方面给所负责的3个遇难幼儿提出的赔偿金额与长沙一致,也为56万元。

  另据了解,遇难的另外3个成人的赔偿方案与幼儿不一样,相关细节尚不清楚。

  据湘潭市有关部门介绍,乐乐旺幼儿园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证。2011年1月响塘乡划归雨湖区,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

  延伸:

  两幸运儿家人后怕

  在涉事校车翻入水塘之前,曾将幼儿园学生杨柏倩、杨广、邓康康和蒋宇银送回家中。

  “在这之前从来没有关注过校车能坐几个人,也从不担心超不超载。出了这个事情,我感到很害怕。”杨广的奶奶、66岁的李五兰说。

  现年4岁的杨广,跟随奶奶在长沙市宁乡县道林镇烧汤河村生活。他的父母常年都在外地打工。听说校车事故之后,一家人都感到十分害怕。据李五兰介绍,杨广的父母已经决定在本月末辞职回家,照看孩子。

  同样幸免于难的还有烧汤河村的6岁女童杨柏倩。

  杨柏倩的奶奶田凤英告诉记者,校车出事之后,她给杨柏倩在广东打工的父亲打电话,说自己很害怕,“不敢带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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