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山西规定企业一年发生两次死亡事故将上“黑名单”

2011-04-14   来源:山西晚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一个企业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死亡事故,且事故主要责任在企业的,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今日,市政府将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来护航安全生产。

  市政府统一规定,今后,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今后,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在整合区域内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前还须进行再培训,企业无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责令停产整顿;井下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另外,今后将通过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由安监部门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公布,并通报银行、财政、住建等部门,一年内限制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