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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4•26”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驾驶员操作不当

2008-05-03   来源:武汉晚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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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武汉大学透露, “4·26”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主要是 “驾驶人驾驶车辆下坡转弯时操作不当 ”,同时“车况不良”,最终导致惨剧发生。目前,3位遇难学生遗体已火化 。

  据介绍, 4月29日,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出具《交通
事故认定书》。  

  《认定书》指出,2008年4月26日18时35分许,武汉市硚口区太平洋路9号驾驶员刘某驾驶一辆鄂A.A0521号“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载客37人(核载34人)到孝感市双峰山风景区旅游返回途中,沿盘山公路下山行驶至“回头湾”弯道处,因驾驶员操作不当,车辆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撞坏公路边警示墩,驶出路面坠入山沟中,造成1人当场死亡、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1人受伤,鄂A.A0521号车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认定书》对这次交通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认定“驾驶人驾驶车辆下坡转弯时操作不当。经武汉福田评估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对该事故车进行静态检验发现:拆开汽车变速箱时,见处于空挡状态。”“车况不良。该车制动分泵失效,左后轮和右后轮制动均不能正常工作,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不合格。驾驶人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在武汉四家医院接受治疗的绝大多数受伤学生伤势有所好转,同时,在孝感市有关部门的主导下,3位遇难学生遗体已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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