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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安全许可施工一律整改

2005-07-13   来源:黑龙江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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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为保证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哈尔滨市建委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通知要求,所有在哈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如果在7月14日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停工整改;同时不准参与招投标,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将给予立即停工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如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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