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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瓶存在隐患

2004-07-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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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日报消息 (记者 伏怡) 日前,省特种设备检查组对我市钢瓶的使用和气体充装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结果不容乐观。

    记者随同检查人员来到鞍山炼油厂液化气站,据介绍,每天约有300个液化气罐在这里充气。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检查人员就查出20多个充气的液化气罐不合格。接着,在煤气总公司液化石油气公司,又查出一些超期液化气罐。

    据了解,全市共有1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气罐约有20万个。按规定,液化气罐的使用寿命为15年,每4年要进行定期安全检验。检验后,其检验标志环将挂在钢瓶阀门处,成为安全标志和下次检验的依据。可实际上,由于液化气罐多数散落在市民家里,人们的安全意识不强,受检率并不高,液化气罐超期服役的现象十分严重。

    据介绍,液化气钢瓶、工业氧气瓶、常压锅炉……这些特种设备如果不定期检验或超期服役,极可能引发安全隐患。据了解,除了去年外,前几年几乎年年都有因钢瓶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安全事故,严重的造成多人死亡。事故频频发生,市民为何还不愿意检验呢?一位液化气罐使用者道出了心里话。他说,一个液化气罐还不到100元,检验一次就需要30多元,不合算,能凑合用就凑合用。

    为加强液化气钢瓶的管理,去年我市曾出台了液化气钢瓶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即气瓶使用者将气瓶集中固定到充装站,由充装站集中管理并对其安全负责,但由于液化气钢瓶都是私人财产,这一规定执行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

    目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处已决定加大对钢瓶的管理力度,凡是超检验期的钢瓶一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钢瓶一律报废。如发现充装站给超期钢瓶充气,将给予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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