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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炸弹”暗藏渝中区 黄镇东:授权职能部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

2004-01-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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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晚报讯

    渝中区有1600座化粪池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其中有38座可能引发沼气爆炸事故。昨天,渝中区代表团杨朝虹等代表在分组讨论会上提出建议,加强对化粪池的清运疏通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背景

沼气爆炸接连不断

    杨朝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城市粪便清运管理,和化粪池打交道多年。他清楚地记得,光是渝中区南区路147号,就先后在2002年、2003年发生过3次沼气爆炸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却给住户带来极大不便——粪便溢到家中,臭气熏天。杨说,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在去年4月,菜园坝水果市场发生一起化粪池爆炸案,造成1死4伤的严重后果。今年1月4日晚8时,北碚北温泉镇新天花园小区化粪池炸裂,附近玩耍的3名小孩受轻伤。

调查

1600座化粪池无人管

    接连不断发生的沼气爆炸事故引起渝中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受区长委托,杨朝虹于2003年10月开始,对渝中区的化粪池进行专项调查,结果令他大吃一惊:目前渝中区有社会单位的化粪池2373座,其中1600座无人管理,具有建设图纸等资料的仅200余座;存在堵塞问题的达273座,其中38座有爆炸隐患。解放碑就有近10座化粪池无人管理。

    为何没有部门管理?据介绍,按照行政职能划分,环卫部门只负责公共设施部分。而社会单位的建筑楼群部分,他曾翻遍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发现都未明确授权某个部门处理。加上渝中区有中央在渝单位和市级部门,单凭渝中区政府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建议

立法明确管理单位

    杨朝虹代表建议,出台化粪池的管理法律法规,明确管理单位,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检查、清掏,对潜在的危险要及时排除;建筑群化粪池的建造应符合要求,并经过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开发商签订责任追究制;对未履行职责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答复

授权职能部门管理

    参加分组审议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镇东当即指出,这个问题涉及到公共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视。政府要建立一套高效管理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指定或授权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加以管理,解决谁来履行职责的难题。黄镇东还说,要高度重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不能做事后诸葛亮。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就应负起责任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链接一

回忆主城两起爆炸

    张定忠与下水道打了20年交道,当年在罗家院下水道爆炸事件中,他坚持不下火线奋战七天七夜而被记“一等功”。

    “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次大溪沟的大爆炸叫‘6·27爆炸’”。张定忠说,“那条下水道500米长,当年涨大水,污水管口被洪水堵了,气都憋在下水道罗家院一带,不知谁的蜂窝煤掉进了下水道,就爆了,有20多人死亡。”

    另据本报报道,2002年9月,南岸四公里农贸市场下水道发生了5次连环大爆炸,下水道这一城市“定时炸弹”在这个暗夜中夺去了3人的生命,并致20人轻重伤。爆炸引起了火灾,但被迅速扑灭。

链接二

雨、污管应完全分离

    “重庆的雨水污水没有完全分离是个大问题,特别是那些小巷背街里的下水道,管道小、更容易出事。”张定忠说,化粪池正常情况是两年必掏,但目前有的下水道的清掏责任“下放”了,有的单位责任心不强,有的十多年不掏,这是个大问题。其中春去夏来之时,正是下水道“最危险”的时刻。张定忠最希望重庆的雨污管分离,排除才有针对性。

                             朱明跃 何昌钦 刘邦云采写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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