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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伊川重大煤矿事故处理意见将通报全省

2003-12-23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23日电  根据事故联合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登封“7·13”、伊川“9·2”两起特大煤矿事故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日前,省政府将事故处理意见通报全省。

   通报说,2003年7月13日21时许,

登封市白坪乡煤窑沟村东风煤矿发生一起老空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调查认定,“7·13”事故是一起特大透水责任事故。登封市政府分管煤炭、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同志负有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等领导责任,省政府同意给予政纪处分。2003年9月2日0时30分许,伊川县奋进煤矿黄村分矿发生突水事故,造成16人死亡。调查认定,“9·2”特大突水事故是一起具有一定自然因素的责任事故。伊川县主要领导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省政府同意联合调查组的意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两起特大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制度不健全,探放水措施不落实,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通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通报强调,针对近期煤矿特大透水事故多发势头,各级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注意汛情和煤矿生产情况,加大煤矿防治水的管理和监察力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凡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都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省国土资源、煤炭、煤矿安全监督等部门,要针对上述情况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开展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治理活动,严防发生重特大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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