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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2014-09-12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目的  查清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同时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直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内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3、术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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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查清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同时分清事故责任,对事故直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内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3、术语定义

  3.1 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3.2 重大事故:会对公众或环境以及生产设备造成即刻或延迟严重危害的事故。

  3.3 重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失,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4 轻伤事故: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者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4、职责

  4.1 发生事故的部门,对事故负有报告、报警、现场扑救、采取紧急措施及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

  4.2 综合部对发生重伤、死亡以上的安全事故,负有向公司安全负责人、立即报告的责任,并协助政府安全主管等部门勘察现场、事故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

  4.3 事故 发生部门的主管和相关责任人,负有配合公司、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和提供相关资料的责任。

  4.4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有施工企业(含委外作业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公司综合部的责任,并督促事故发生的企业负责人,及时上报政府安全主管部门。

  5、程序

  5.1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5.2 安全事故的分类

  5.2.1 事故按性质可分为:人身、设备、火灾、爆炸、生产、交通、污染、急性中毒等事故。

  5.2.2 事故按伤害程序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5.2.3 事故按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特大死亡事故。

  5.3 安全事故的报告

  5.3.1 部门、车间无论发生何种事故以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必须即刻逐级报告主管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填写《中纺集团工厂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确认签字后,报送安委会。公司发生的安全事故 ,由公司综合部安全负责向集团报告。

  5.3.2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管理 人员在报告主管和公司综合部同时,可视情启动公司《紧急事故应变预案》,准确快速的报警,紧急有效的扑救,控制灾害扩延。

  5.3.3 公司安全负责人,接到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的报告后,依据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的上报事故情况。

  5.3.4 事故发生后,综合部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取得第一手资料。

  5.3.5 部门、车间对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5.4 安全事故的调查

  5.4.1 发生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由公司综合部进行事故综合调查、原因分析,并将调查的结果填写《中纺油脂安全隐患、事故调查报告》报送公司领导。

  5.4.2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人员分工,协助政府安全管理等部门展开综合事故调查。

  5.4.3 事故综合调查以“人、物、管理”为内容,即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展开调查,全过程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5.4.4 事故发生部门及相关人员,须积极配合公司、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消极应付事帮调查,更不得阻碍、干涉,必须真实地反映情况,提供准确的相关资料。

  5.4.5 安全事故的调查,采取现场勘察、调查询问、结合对证及事故原因分析的方法。

  6、工伤事故的认定

  6.1 工伤事故的认定,是指对公司员工发生的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进行的内部初步工伤认定。

  6.2 工伤事故的认定工作,由安委会牵头,组织事故发生部门、车间的主管和综合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初步工伤认定,并填写《工伤事故认定报告表》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6.3 工伤事故认定后的保险赔偿处理等相关事宜,由综合部负责办理。

  7、 安全事故的处理

  7.1 发生轻伤及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由公司综合部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核实直接和间接责任后,依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审批。

  7.2 发生人员重伤以上和其它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组会同政府安全主管等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生产、消防等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7.3 公司发生人员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的处理意见,若与政府直属等管理部门持不同意见时,可申报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如仍有不同意见,服从同级人民政府的裁决意见。

  7.4 公司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的保险赔偿处理,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

  险条例》。

  7.5 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公司应发布《通报》。

  7.6 公司综合部须将发生的各种事故的相关资料整理完好,归档保存。

  8、相关文件

  8.1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4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8.5 公司《紧急事故应变预案》、,《工奖惩管理规定》

  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安全卫生术语》BG/T15236-94.

  9 记录

  9.1 《工伤事故认定报告表》

  9.2 《中纺集团工厂事故报告》

  9.3 《中纺油脂安全隐患、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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