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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10-12-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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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教育培训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做到“教育培训零缺陷”,坚持依法强制培训、考核发证,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二、矿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是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机构,要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研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科是本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业务主管部门,负有业务指导职责,在监督、检查、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办班审批制度,对学时达不到规定的、内容不符合实际的办班计划不予审批。

  四、教培中心负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业务和日常工作,要于每年年初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培训要求,结合本矿实际制定矿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建立健全全矿职工的培训档案,并做好培训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五、各基层单位的党政领导、技术管理人员是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要组织职工按要求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并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培训档案,全员建档,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同时要于每月5号前与教培中心核对培训人员变动情况,需增补特殊工种培训计划的,必须经安全科长同意后,由教培中心组织实施。凡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单位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教培中心要定期对各单位培训档案进行检查。对未建立培训档案的单位,罚单位培训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每人200元;对培训档案建立不全的,每有一人未建档,罚单位培训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每人100元;对不按要求填卡,培训档案卡填写不规范,出现缺项、漏项、不贴照片现象的,每发现一人一项次罚单位培训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每人50元;培训档案无目录及目录与实际内容不符的罚单位培训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每人100元。

  七、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汇总表一式两份,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后自留一份,交矿教培中心一份,无特殊情况该汇总表数据不得随意改动,如因调动、培训等原因需变更数据,必须与职工教育中心联系后方可变更,确保该汇总表数据与矿教培中心存根始终保持一致,如在检查中发现单位汇总表数据与矿教培中心存根数据不符,每次罚单位培训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每人100元。

  八、各单位在人员调动时,要将培训档案卡随人事关系一同转移,同时要与教培中心联系,及时调整职工安全培训汇总表数据。每发现一人次调动未与教培中心联系,培训档案卡未随人事关系转移的罚相关单位培训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每人100元。

  九、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必须持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安排其上岗作业的管理干部一律按违章指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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