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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

2006-11-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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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与工艺设计,非标设计,土建公用设计,环境保护设计等一样,都是涂装车间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安全问题,涉及到工艺过程能否有效实施,涂装设备能否有序运行,操作人员能否得到一个安全卫生的操作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得较佳的经济效益。因此,高度重视和严肃认真地进行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十分必要。现就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问题谈几点看法。
1.设计依据
  认真了解研究有关劳动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是搞好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的前提,继而在设计中严格贯彻执行。这些设计依据即国家标准大致有以下几项。
  1.1 GB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7年版)
  1.2 JBJ18—2000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1.3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4 GB6514—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1.5 GB7691—198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
  1.6 GB7692—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1.7 GB12367—1990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1.8 GB15607—199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1.9 GB14443—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1.10 GB14444—199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值得提出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以上作为安全设计依据的国家标准也是在不断修改完善的。使其更切合实际,更具指导性。以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例,该规范是近十几年来经过两次修改而成的国家标准。
  1987年8月26日国家计委以计标[1987]1447号文件发布经过修改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从1988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TJ16—19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995年8月21日建设部又发布了第二次修改说明,国家计委要求从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5版)。后又修改为1997年版※。按原来版本,涂装车间火灾危险性分类按涂料和有机溶剂闪点(≥28℃,<60℃)则分在乙类,随之而来的是对防火门、防火墙等的设计均应按乙类要求设计。1995年版本经过修改,文中特别提到“丁、戊类生产厂房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时,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20%”,这样,不超过20%时,按丁、戊类考虑不仅保证了生产安全,也因火灾危险等级由乙类降为丁、戊类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
2.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即设计指导思想。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指导思想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劳动安全设计的好坏。因此劳动安全设计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积极的指导思想,继而贯彻执行到具体设计中,决不能敷衍了事,涂装车间劳动安全设计原则如下:
    2.1 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宝贵的,在企业中实行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促进和发展生产是十分重要的。
    2.2 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一切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危及国家财产安全的因素都要积极采取消除和防患措施。
3.劳动安全措施
    3.1 涂装车间厂房必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997年版)进行设计。与相邻厂房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一般为10—15m;厂房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比(m2/m3)宜为0.05—0.22;涂装车间厂房宜单独设置,在联合厂房中宜在外侧,在多层厂房中宜在高层;涂装厂房应设置两个以上的外开门;厂房内外应由通畅的消防通道相连;厂房内,工艺设备布置整齐合理,尽量做到工艺流程顺,物流路线短,从设备布置上保障生产安全。涂装车间厂房设计完成后要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施工,车间建成后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3.2 涂装车间厂房如采用轻钢结构和彩板,室内钢梁,檀条均需涂刷经当地消防部门认可的防火涂料,达到二级防火等级。
    3.3 在车间内设置若干消火栓,并配有足够长度的水龙带和Φ19喷咀,并在车间内设置若干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从配置上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3.4 在涂漆区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和火灾自动报警及二氧化碳(或烟铬尽)自动灭火系统,一旦发生火情,该装置会自动切断设备电源,同时发出光声信号,30秒后自动喷压灭火药液。
    3.5 涂装车间内要进行全面通风换气,在顶部侧窗高度或屋面上安装轴流风机,从而保证车间内换气流动,不仅给操作人员以清洗安全的环境,还可控制车间内有机溶剂的浓度在100mg/m3以下,大大低于有机溶剂的爆炸下限,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3.6 在电气设计方面,除厂房进行防雷设计外,车间配电箱采用沉密式配电箱,车间内金属构件采用安全接地措施,喷漆室、烘干室进出口以外垂直和水平距离3m以内的电动门都要采用防爆电机驱动。
    3.7 在主要设备平台和地坑处都要设置安全扶梯和安全护栏,车间内设有明显色彩的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值得注意安全的设备附近要标明警告提示。
    3.8 燃气装置及液化气站的安全设计:
    由于液化石油气(LPG)具有较高的发热值和较低的生产成本。近几年来,使用液化气为热源的涂层烘干室被广泛采用。其安全设计也随之而来,具体安全措施如下:
    ① 气化站及钢瓶间应为通风良好的独立建筑,距主厂房防火间距不小于10m,以非燃烧体实墙为防护墙的高度不小于1m。
    ② 气化站及钢瓶间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该装置具有发生声光信号的功能。
    ③ 气化站及钢瓶间内要安装防爆灯和防爆轴流通风机,其开关也应为防爆型的。
    ④ 燃气系统要设置紧急切断阀应急处理装置,确保万无一失、使用安全。
    3.9 加强涂装车间劳动安全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并不断进行劳动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各项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的规定。

※GBJ 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又经局部修订,于2001年4月24日重新发布为2001年版。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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