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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容易被忽视的隐患

2007-09-07   来源:《中国化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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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处作业是指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以及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化工生产区域,高处作业常常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作业概念会因此而变得比较模糊,作业人员常常会出现重视了作业的一个方面而忽视了另一个方面的情况。比如罐内作业,如果在离罐内底部高处2米以上的部位作业,就是高处作业,然而人们常常会认为自己从事的只是罐内作业而忽视了同时也是在高处作业。再比如常见的擦玻璃这样的工作,在员工的意识中再简单不过了,但有时在室内看或许感觉不到是在高处作业,而在室外看就有可能是高处作业,因为这种“视差”而导致坠落的情况并不少见。

  因高处作业而引起的常见事故有:高处坠落、中毒、触电、烫伤、烧伤(化学烧伤)、高处落物等。

  造成高处作业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作业概念不清,作业人员难以形成有针对性的自我保护意识,作业前往往缺乏对现场情况的风险分析,对存在的安全设施、工具缺陷、光线不足、地面结冰、作业上风向有毒气体等危险因素也未检查和分析,不能制定可靠、准确、可行的对应措施。这样,就妨碍了作业人员对相关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的理解和领会,难免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习惯性违章,甚至逞能、蛮干的情况。

  另一方面是因为管理者和监护人未能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交底或安全提示,没能及时发现作业现场随时发生的变化,信息传递不准确,应急措施不合理等。

  由此可见,要最大限度地防范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对一切安全设施、使用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要全面、仔细地检查;针对人、物、环境存在的危险要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制定出可靠的应对措施,并告知作业人员。

  还要加强对作业过程的控制:要求从业人员集中精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化工行业标准《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必须携带防毒面具;在作业过程中,要集中力量,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完成任务;当发生新的情况时,要及时改变原措施;要选择良好的联络方式和设施,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监护人应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并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对存在的危险、发生的变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使用的物料要妥善存放,以免造成下落;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执行,电焊机的零线必须接到所焊位置,以免发生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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