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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分析及防治措施

2010-01-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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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多种多样、接连不断,必然给生产安全带来影响。本文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两个责任主体分析造成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根源,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确保生产安全。

  【关键词】事故隐患根源

  建筑业是事故发生的高危行业,从理论上讲,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情况决定了事故发生频率大小。找到事故隐患发生的根源,以利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措施,满足施工生产安全的需要。现从施工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两个责任主体,分析造成建筑施工事故隐患的一些根源。

  一、施工总包单位原因:

  (一)以减少施工成本,造成事故隐患

  1.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人员数量不足,素质良莠不齐。一些项目部不是按照建设部建资【2004】213号文件要求配备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实际配备数量比规定少1~2人,并且所配备安全监管员安全知识缺乏,管理能力弱,责任心不强,有的甚至无C类资格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不足不强,现场安全管理相对薄弱,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往往得不到落实,事故发生频率升高。

  2.安全设施跟不上。一些项目部后期处于装修阶段,脚手架已拆,但阳台等临边防护能省则省,阳台等临边防护不做,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或阳台口不做定型化、工具化防护,做装修时被移动,不及时恢复。另外,一些项目部开关箱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大于30Ma,舍不得更换,并且采用二级配电箱,末级无开关箱,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无资质装拆物料提升机。一些项目部为了节约成本,在施工企业无装拆资质的情况下,由机管员带领几个无装拆操作证的工人从事高空装拆工作,既无安全技术交底,又无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凭经验蛮干。

  4.项目整体低价分包。一些项目部接到工程项目后,违反国家承发包规定,将项目整体低价发包给无资质的分包队伍。分包队伍由于价格低,往往偷工减料。如模板支架无扫地杆,无纵向水平杆,甚至出现独脚杆。脚手架上无脚手板、安全网,二总包单位又监管不力,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比比皆是。

  5.总包单位管理不善始善终。在主体结构完成后,有了新的项目需要管理人员,就将项目上的安全监管人员调走,对原项目安全管理忽视,由于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缺失,分包单位现场作业混乱,事故隐患多。

  6.后期装修不搭料台。后期装修阶段,不使用物料提升机或外用电梯,进料直接用塔吊料斗及斜槽从窗口进料,放料时无可靠立足点,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7.租赁淘汰或报废塔吊。一些项目部受利益驱使,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的塔吊或达到报废工作年限的塔吊或安全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塔吊,安全性能差,给施工生产埋下了祸根。

  (二)抢进度造成事故隐患

  1.大型机械不检测就投入使用。一些项目部盲目赶进度,而忽略安全生产,不等塔吊检测就开始使用,塔吊力矩使用限位等安全装置等处于失控状态;施工电梯防坠器到期,由于抢进度而不及时更换检测,均对大型机械施工留下隐患。

  2.拆架子过早,临边防护未及时跟上。一些项目部由于钢管是租赁来的,早一天还就省一天租赁金,未等室内防护做好,就将脚手架拆下,临边防护不到位,容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

  3.基坑落地架拆除过早。有些项目部抢工期,急于做基坑回土,将基坑内的落地架过早拆除,致使地下室以上外墙支模无可靠立足点,留下事故隐患。

  4.脚手架跟不上作业层。由于过分重视抢进度,作业层的脚手架未及时跟上,致使作业层安全防护不到位,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5.新招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由于工期紧,新进场职工来不及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对作业环境和项目部规章制度均不熟悉,安全意识不强,发生事故的几率增大。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隐患

  1.项目经理不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检查,事故隐患得不到落实整改。

  2.技术负责人不交底。一些项目部的安全交底流于形式,由资料员或安全员请职工签字,就算交了底,职工安全意识未能得到提高,技术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不能提高整个项目部安全意识。

  3.生产经理布置生产时不布置安全工作。经常出现脚手架跟不上作业面,临边防护不到位,使施工人员在不良环境中作业。

  二、建设单位原因:

  1.电梯安装不及时。由监理工程师通知项目部需将电梯井平网拆除,便于安装电梯,在项目部电梯井平网拆除后,电梯安装因资金等问题而拖延,给项目部施工作业留下隐患。

  2.基坑回填土不及时跟上,一些项目部基坑脚手架已拆,但回填土由甲方外包,不及时回填,施工作业外墙支模,地下室顶面临边防护不及时跟上,给作业人员留下隐患。

  3.建设单位发包项目,总包单位管理无能为力。一些项目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实行总包负责制,将一些分项(例如外墙保温、铝合金幕墙等)单独分包给分包单位,工程款不经总包单位账户,总包单位管理成空架子,有劲使不上,分包单位安全隐患得不到落实整改。

  以上是本人从事多年安全管理工作以来的一些认识,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根源还有许多,这里不再赘述。目的是希望项目部要舍得必须的安全投入,抓进度不要影响安全,项目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承发包有关法律法规,才能真正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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