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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基本知识

2014-02-07   作者:红雪欣雨整理   安全管理 > 管理交流 > 正文
(一)防火工作的意义、方针、任务在各类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的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灾害,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生产、生活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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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工作的意义、方针、任务
在各类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的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灾害,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生产、生活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广泛运用,用火用电的大量增加,火灾因素明显增多,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事件持续上升,给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消防工作是人们长期同火灾斗争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项专门工作。既有自然科学的客观规律,又有社会科学的管理要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十分密切,直接影响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千家万户的安全。
消防工作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协助做好防火工作,对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消防工作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三句富有哲理的话揭示了消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而且指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肩负的重大责任,这对理解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很有启迪。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为主就是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火灾危害。多年来的情况表明,火灾事故多数是人为造成的。因此,要立足做好对人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增强职工的消防意识,大力普及防火知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遵纪守法,做到人人防火,处处防火。“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不可割的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必须积极主动地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充分做好灭火准备。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的进行扑救,力求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消防工作的任务就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卫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哪些
火源是起火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没有火源就不会起火,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很多,一般说来,可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直接火源主要有三种:
1、明火:如生产、生活用的炉火、灯火、焊接火,火柴、打火机的火焰,香烟头火,烟囱火星,撞击、摩擦产生的火星,烧红的电热丝、铁块,以及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各种家用电热器、燃气的取暖器等。
2、电火花:如电器开关、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还有静电火花,这些火花能引起易燃气体和质地疏松、纤细的可燃物质起火。
3、雷电火:瞬间的高压放电,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质的燃烧。
间接火种有两种
1、加热自燃起火:这是由于外部热源的作用,把可燃物质加热到起火的温度而起火。加热自燃起火的情况比较复杂,常见的有:
(1)、可燃物质接触被加热的物体表面,如可燃的粉尘、纤维聚集在蒸气管道上;棉布、纸张靠近灯泡;木板、木器靠近火炉烟道等,时间长了,被烤热起火。
(2)在熔炼和热处理过程中,由于温度未控制好,使可燃物质起火。
(3)、各种电气设备,由于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形成电流骤增,线路发热而起火。职工在学习、生活中接触电气设备的情况是很多的,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经常可以遇到,只要我们及时和完善处置,就可避免引起火灾。
(4)、由于磨擦的作用,如轴承的轴箱缺乏润滑油、发热起火。
(5)、辐射作用。如把衣服挂在高温火炉的附近起火;用纸做灯罩起火等。
(6)聚集作用。如玻璃瓶、平面玻璃的气泡,老花眼镜,以及斜放的镀锌铁皮、铝板等,由于日光的聚集和反射作用,使被照射的可燃物质起火。
(7)、化学反应放热的作用。如生石灰遇水即大量放热,使靠近的可燃物质起火。
(8)、对某些物质施加压力进行压缩,产生很大的热量,也会导致可燃物质起火。如空气压缩到一定程度,产生高温可引起柴油燃烧。
2、本身自燃起火:这是指在既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的条件下,物质本身自行发热,燃烧起火。能自燃的物质,也有两类:
(1)、本身具有自燃起火的物质。如泥炭、褐煤、新烧的木炭和没有晒干的稻草、油菜子、豆饼、麦芽、苞米胚芽、原棉,还有沾有植物油、动物油的纱头、手套、衣服、木屑、金属屑和抛光灰等。
(2)、与其他物质接触时自燃起火的物质。如钾、钠、钙等金属物质与水接触;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如木屑、刨花、稻草、棉花、松节油、石油产品、酒精、醚、丙酮、甘油等有机物与硝酸等强酸接触时。
以上这些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在工作、生活中都可能接触到,但是,只要认识和掌握了它的存在和发生、发展的规律,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它们严加控制和管理,就一定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三)、火灾有哪几种类型,各类火灾怎样选用灭火器具
凡失去控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叫火灾。
按燃烧物的性质划分,火灾有五种类型,各类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如下:
A类,指含碳固体火灾。可选用清水灭火器、酸碱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干粉灭火器、1301灭火器。
B类,指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130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只适用于油类火灾,而不适用于极性溶剂火灾。
C类,指可燃气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130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D类,指金属火灾。目前尚无有效灭火器。
E类,指带电燃烧的火灾。可选用130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关于各种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灭火器具上都有说明,使用时职工看一下即可了解。
(四)、怎样打火警电话
发生了火灾,首先要及时扑救,同时,必须立即打火警电话,向消防队报告。“报警早、损失小”就是这个道理。火警电话是专用紧急电话,全国统一规定使用的火警电话号码是“119”这个号码,即“要、要、救”,要熟记在脑子里。拨打火警电话要做到:
1、打电话时要情绪镇定。拿起话筒,听到拨号音后再拨号。如需要通过总机的,首先要拨通外线,听到外线拨音号后再拨“119”。
2、听到对方报“消防队”时,最紧要的是说清楚着火的单位和地址,并尽可能讲清楚着火的对象、类型和范围。如什么街、多少号、什么东西烧着了、火势如何等等。
3、要注意消防队值班员的发问,把自己所用的电话号码告诉对方,以便随时通话联系,了解火场情况,及时有效的采取灭火措施。
4、当对方询问完毕,记录好报警信息后,即可将电话挂断,并立即派人在必经的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迅速准确到达火场。
及时、准确的报警,使消防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就可迅速地、正确地派出所在责任区的消防队,并针对燃烧物的性质“对症下药”,出动消防车,投入灭火战斗。
(五)、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我们认识到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灭火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即可熄灭。根据这个基本道理,从灭火斗争实践中,人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种基本方法。我们只要掌握了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观的实际情况,创造出多种多样具体的、有效的灭火方法来。
1、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或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实际运用时,如将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着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关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管道阀门,中止和减少可燃物质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着火物毗邻的易燃建筑物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实际运用时,如用石棉毯、湿麻袋、湿棉被、湿毛巾被、黄沙、泡沫等不燃或难燃物质覆盖在燃烧物上;用水蒸气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灌注容器设备;封闭起火的建筑和设备门窗、孔洞等。
3、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以下时,燃烧就停止了。或者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温度降低,防止辐射热影响而起火。冷却法是灭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冷却降温。
4、抑制法:这种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俗称“燃烧链”)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在实用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并用,以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六)、如何防止火灾在室内发生
室内要预防火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乱接电源。
2、不乱扔烟头。
3、不躺在床上吸烟。
4、不在蚊帐内点蜡烛看书。
5、不焚烧杂物。
6、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不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热设备。
8、不擅自使用煤炉、煤油炉灶具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器具。
9、要人走关灯。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10、照明灯旁不要放置易燃物如纸张等。
(七)、如何防止爆炸伤害事故发生
爆炸,能为人类造福,同时,又可能给人们造成伤害。爆炸事故,即使遇上一次,其结果也是难以想象的。大家在工作生活中,接触或操作爆炸物及使用有爆炸性能的仪器、容器的情况也不少。为了保障安全,防止爆炸事故发生,应该了解一些防爆炸方面的知识。
1、要了解爆炸物的性能。我们接触爆炸物之前,必须了解爆炸物的基本性能,比如,它在什么条件会爆炸?有多大的威力?可能造成什么样的伤害等等,我们都有要熟悉。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于爆炸物的使用、管理、运输,国家有关部门都有严格的规定,单位也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和制度,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安全的保证,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切不可大意,否则,造成爆炸事故,将会受到严厉处罚,甚至受到法律追究。
3、要严守岗位职责。职工在工作中几个人共同进行操作时,就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事,听从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恪守职责,否则,将会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4、依靠组织,解决异常问题。比如,丢失爆炸品,或发现有违反国家关于爆炸品管理规定的行为,不要自行处理,更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便于组织上采取措施,防止危害事故发生。
 
一、火灾的危害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火是人类从野蛮进化到文明的重要标志。但火和其他事物一样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带来了健康和智慧,从而促进了人类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另一方面火又是一种具有很大破坏性的多发性的灾害,随着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用火用电的不断增多,由于人们用火用电管理不慎、或者设备故障、或者放火等原因而不断产生火灾,对人类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以下列出一些重大特大火灾案例:
1994年12月8日下午,新疆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为迎接自治区教委工作检查,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由克拉玛依市教委组织现场文艺汇报演出,由于光柱灯烤燃纱幕而引起火灾,当时七个安全出口仅有一个打开,造成325人死亡、130人受伤、经济损失211万元,其中280多名中小学生死亡。
1994年11月27日下午1时30分,辽宁省阜新市面积200多平方米的艺苑歌舞厅营业时由于一17岁男青年点烟后将燃烧的报纸随手扔到沙发座下,造成特大火灾,死亡233人、烧伤20人。
1995年12月8日晚21时40分,广东省广州市装修豪华的“广涛阁芬兰浴”大楼发生火灾,烧死18人,经济损失145万元。
1993年8月12日22时左右,北京十大商厦的隆福大厦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49万元,34人受伤。
1998年5月5日下午5时35分,北京玉泉营环岛家具城由于电铃线圈过热引起大火,造成经济损失近亿元。
1991年5月30日凌晨3时30分,广东东莞兴业制衣厂工人乱扔的烟头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造成死亡72人、伤47人、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的特大火灾,这是一起典型的三合一厂房火灾事故。
1987年3月15日凌晨2时39分,我国最大的麻纺企业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人、伤82人、直接经济损失650万元。
1989年3月5日下午3时许,西安煤气公司液化气发生泄露着火,引起储罐爆炸,造成44人伤亡(其中死亡11人,消防人员7人、液化气站工作人员4人)
1989年8月12日上午9时55分,山东省黄岛油库雷击引起火灾,火灾中发生喷溅、爆炸,造成死亡19人(消防官兵14人、油库职工5人),伤78人(消防官兵66人、油库职工11人),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并因原油流入海洋使130公里海岸线受到污染,海产品损失和清理污染也需要数千万元。
1988年1月7日,272次列车因旅客郭中奇违章带入的易燃易爆品油漆泄露,郭点烟后随手扔掉的火柴梗引起火灾,造成死亡34人、伤30人,6节车厢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49万元。
由以上火灾事故可以看出,火灾对人类的危害是巨大的。它能烧掉茂密的森林和广袤的草原,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还污染了大气,破坏了生态环境;能烧掉人类经过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使工厂、仓库、城镇、乡村和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化为灰烬,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正常生活;能烧掉大量文物古建筑等许多人类文明,毁灭人类历史的文化遗产,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损失;甚至还涂炭生灵,夺去许多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难以消除的身心痛苦。
因此,如何正确的使用火和防止火灾的发生,是我们生活生产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二、燃烧与火灾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一)燃烧的必要条件
物质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能发生燃烧现象,无论缺少哪一个条件,燃烧都不能发生。但是,并不是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就一定会发生燃烧现象,还必须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可燃烧物质大多是含碳和氢的化合物,某些金属如镁、铝、钙等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燃烧,还有许多物质如肼、臭氧等在高温下可以通过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热。
2.氧化剂: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燃烧过程中的氧化剂主要是空气中游离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为燃烧反应的氧化剂。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能量来源。常见的是热能,其它还有化学能、电能、机械能等转变的热能。
4.链式反应:有焰燃烧都存在链式反应。当某种可燃物受热,它不仅会汽化,而且该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烈解作用从而产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形态,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而使燃烧持续进行下去,这就是燃烧的链式反应。
(二)燃烧的充分条件:
(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气含量;(3)一定的点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汽油的最小点火能量为0.2mJ,乙醚为0.19mJ,甲醇为0.215mJ。对于无焰燃烧,前三个条件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燃烧即会发生。而对于有焰燃烧,除以上三个条件,燃烧过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游离基(自由基),形成链式反应,使燃烧能够持续下去,亦是燃烧的充分条件之一。
三、火灾的定义及分类
火灾的定义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等引起的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四、燃烧中的几个常用概念
1.闪燃:在液体(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火焰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
2.阴燃: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
3.爆燃:以亚音速传播的爆炸称为爆燃。
4.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亦即物质在无外界引火源条件下,由于其本身内部所进行的生物、物理、化学过程而产生热量,使温度上升,最后自行燃烧起来的现象。
5.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固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同系物中异构体比正构体的闪点低;同系物的闪点随其分子量的增加而升高,随其沸点升高而升高。各组分混合液,如汽油、煤油等,其闪点随沸程的增加而升高;低闪点液体和高闪点液体形成的混合液,其闪点低于这两种液体闪点的平均值。木材的闪点在260摄氏度左右。
闪点的意义:(1)闪点是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重要依据;(2)闪点是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的依据;(3)闪点是甲、乙、丙类危险液体分类的依据;(4)以甲、乙、丙类液体分类为依据规定了厂房和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防爆设置等;(5)以甲、乙、丙类液体的分类为依据规定了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防火间距、可燃和助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等。
6.燃点:是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一切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7.自燃点: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
可燃物质发生自燃的主要方式是:(1)氧化发热;(2)分解放热;(3)聚合放热;(4)吸附放热;(5)发酵放热;(6)活性物质遇水;(7)可燃物与强氧化剂的混合。
影响液体、气体可燃物自燃点的主要因素:压力:压力越高,自燃点越低;氧浓度:混合气中氧浓度越高,自燃点越低;催化:活性催化剂能降低自燃点,钝性催化剂能提高自燃点;容器的材质和内径:器壁的不同材质有不同的催化作用;容器直径越小,自燃点越高。
影响固体可燃物自燃点的主要因素:受热熔融:熔融后可视液体、气体的情况;挥发物的数量:挥发出的可燃物越多,其自燃点越低;固体的颗粒度:固体颗粒越细,其比表面积就越大,自燃点越低;受热时间:可燃固体长时间受热,其自燃点会有所降低。
8.氧指数: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固体材料在氧、氮混合气流中,维持平稳燃烧所需的最低氧含量。氧指数高表示材料不易燃烧,氧指数低表示材料容易燃烧,一般认为氧指数<22属于易燃材料,氧指数在22---27之间属可燃材料,氧指数>27属难燃材料。
9.可燃液体的燃烧特点:可燃液体的燃烧实际上是可燃蒸气的燃烧,因此,液体是否能发生燃烧,燃烧速率的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在不同类型油类的敞口贮罐的火灾中容易出现三种特殊现象:沸溢、喷溅和冒泡。
突沸现象: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不断向液层内传热,会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这种现象称为突沸现象。能产生突沸现象的油品称为沸溢性油品。
液体火灾危险分类及分级是根据其闪点来划分的,分为甲类(一级易燃液体):液体闪点小于28摄氏度;乙类(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大于等于28小于60摄氏度;丙类(可燃液体):液体闪点大于等于60摄氏度三种。
10.固体燃烧特点:固体可燃物必须经过受热、蒸发、热分解,固体上方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燃烧极限,才能持续不断地发生燃烧。
燃烧方式分为: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和阴燃四种。
阴燃: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会阴燃,如成捆堆放的棉、麻、纸张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等。
五、热传播的途径和火灾蔓延的途径
火灾的发生、发展就是一个火灾发展蔓延、能量传播的过程。热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热量传播有以下三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
1.热传导:是指热量通过直接接触的物体,从温度较高部位传递到温度较低部位的过程。影响热传导的主要因素是:温差、导热系数和导热物体的厚度和截面积。导热系数愈大、厚度愈小、传导的热量愈多。
2.热对流是指热量通过流动介质,由空间的一处传播到另一处的现象。火场中通风孔洞面积愈大,热对流的速度愈快;通风孔洞所处位置愈高,热对流速度愈快。热对流是热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影响初期火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3.热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当火灾处于发展阶段时,热辐射成为热传播的主要形式。
火灾在建筑物之间和建筑物内部的主要蔓延途径有:建筑物的外窗、洞口;突出于建筑物防火结构的可燃构件;建筑物内的门窗洞口,各种管道沟和管道井,开口部位;未作防火分隔的大空间结构,未封闭的楼梯间;各种穿越隔墙或防火墙的金属构件和金属管道;未作防火处理的通风、空调管道等。
六、燃烧的特殊形式--爆炸
(一)爆炸的概念
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急剧增加或使两者同时急剧增加的现象。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1.物理爆炸:由于液体变成蒸气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如蒸气锅炉、液化气钢瓶等的爆炸。
2.化学爆炸:因物质本身起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如炸药的爆炸,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学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点。
(二)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爆炸极限是指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通常以体积百分数表示。
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低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也称燃烧下限。
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能使火焰传播的最高浓度称为该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上限,也称燃烧上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爆炸下限小于百分之十的气体划分为甲类气体,少数爆炸下限大于等于百分之十的气体划分为乙类气体。
(三)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
1.爆炸极限值受各种因素变化的影响,主要有:初始温度、初始压力、惰性介质及杂质、混合物中氧含量、点火源等。
2.初始温度高,爆炸极限范围大;初始压力高,爆炸极限范围大;混合物中加入惰性气体,爆炸极限范围缩小,特别对爆炸上限的影响更大。混合物含氧量增加,爆炸下限降低,爆炸上限上升。
(四)粉尘爆炸的特点
1.粉尘爆炸的条件:(1)粉尘本身必须是可燃性的;(2)粉尘必须具有相当大的比表面积;(3)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极限范围内的混合物;(4)有足够的点火能量。
2.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1)颗粒的尺寸;(2)粉尘浓度;(3)空气的含水量;(4)含氧量;(5)可燃气体含量。颗粒越小其比表面积越大,氧吸附也越多,在空气中悬浮时间越长,爆炸危险性越大。空气中含水量越高、粉尘越小、引爆能量越高。随着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浓度范围扩大。有粉尘的环境中存在可燃性气体时,会大大增加粉尘爆炸的危险性。
3.粉尘爆炸的特点:(1)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3)与可燃性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七、燃烧产物及其毒性
燃烧产物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燃烧产物包括:燃烧生成的气体、能量、可见烟等。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是指:一氧化碳、氢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火灾统计表明,火灾中死亡人数大约80%是由于吸入火灾中燃烧产生的有毒烟气而致死的。火灾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二氧化碳、HCH、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二氧化碳是主要的燃烧产物之一,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
 
灭火器使用常识
1. 灭火器的分类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2.灭火器适应火灾及使用方法
  (1) 泡沫灭火器适应火灾及使用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当距离着火点5米左右,即可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喷管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将射流对准燃烧物。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泡沫灭火器存放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并取用方便之处,不可靠近高温或可能受到曝晒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以防止冻结;并应经常擦除灰尘、疏通喷嘴,使之保持通畅。
  (2)推车式泡沫灭火器适应火灾和使用方法  
  其适应火灾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相同。  
使用方法:
使用时,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灭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场,在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处停下,由一人施放喷射软管后,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个则先逆时针方向转动手轮,将螺杆升到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或将阀门手柄旋转90度,即可喷射泡沫进行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
   灭火方法及注意事项与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基本相同,可以参照。由于该种灭火器的喷射距离远,连续喷射时间长,因而可充分发挥其优势,用来扑救较大面积的储油槽或油罐车等处的初起火灾。
(3)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灭火时只要将灭火器提到到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线管,防止手被冻伤。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止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般由两人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火方法与手提式的方法一样。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在室外使用的,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的,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4)干粉灭火器适应火灾和使用方法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
   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最高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要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
 (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使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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