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立法保护儿童交通安全

2005-04-18   来源:哈尔滨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近日,我市一项针对少儿意外伤害专项调查报告显示,半数以上的被调查儿童和父母认为,交通事故是威胁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的最危险因素,家长最担心的是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市人大代表徐建华就此建议,我市应尽快把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纳入法律管辖的范围之内,立法保护儿童的交通安全。

  代表调查:

  最易受伤的是孩子

  徐建华介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据了解,我市今年一季度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6起,伤245人,亡106人,其中一部分事故伤亡者是少年儿童。

  徐建华在调查中还发现,孩子比成人更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她介绍,孩子的身材都比较矮小,他们的视野都不能越过小轿车、长凳或灌木,而他们也很难被司机观察到。孩子通常对声音的来源很难判断准确,他们总会在发现声音来源之前东张西望好几次;在6至8岁这段年龄中,他们尚未萌生自我危险意识,也不能感知危险情况。另外,孩子很容易分心,只会本能地把思想集中在自己的乐趣当中,不理会危险。这些,都使他们成为最易受到交通伤害的人群。

  专家观点:

  四个原因导致儿童伤害

  哈医大一院彭涛认为,目前导致青少年及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四点:首先是全社会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都相对淡薄,驾驶员经常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驾车、随意行驶、盲目穿行马路,由此导致了事故;其次是交通标志不醒目,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另外,城市道路设计方面还缺乏对儿童这些弱势人群的特别保护;最主要的是,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在交通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代表建议:

  立法保护儿童交通安全

  徐建华建议,我市应尽快把保护儿童交通安全纳入法律管辖的范围之内,立法保护儿童的交通安全。如借鉴国外交通管理、儿童交通安全的成功经验,制定相应法规,确立以人为先、行人第一、儿童生命权利至上、机动车避让儿童为原则的交通法规。

  徐建华建议,要立法明确儿童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实施符合儿童青少年特点、具有针对性、细致而人性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其次,要规范儿童、青少年骑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行为,同时明确严格的法律责任,处罚违章行为。另外,还应明确学校、幼儿园周围交通环境设施的特殊性能,推广实施“上学安全路线”项目、学校安全校车等措施,保证少年儿童交通安全。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