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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保鲜膜要看警示标识

2010-01-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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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鲜膜是超市、居民家庭保存食物的常用品,但是消费者可能不知道很多保鲜膜不能加热、不宜包裹油脂类食品。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可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必须标识“食品用”字样,“PVC”保鲜膜须标注“不得微波炉加热”等警示性语言或其他说明。

  据了解,食品用保鲜膜按照原料和工艺可以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多种。其中,PVC保鲜膜加热或与油脂接触后,会析出有害物质氯化氢、增塑剂等,对人体安全有一定影响。因此,新标准要求PVC保鲜膜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语。其他材质的保鲜膜如确能经微波炉加热使用,应标明“可微波炉使用”,并标注加热方式及最高耐温温度。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国家标准用于替代1989年发布的《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国家标准。新标准增加了对原料安全的技术要求,要求生产保鲜膜使用的主要原料树脂必须为“食品级”,所使用的添加剂和用量也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有关专家同时提醒消费者,出于自身安全和保护环境的考虑,居民日常生活应该尽量减少保鲜膜等塑料制品的使用,存放食品尽量用纸制品、陶瓷或玻璃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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