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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机织物GB17591—1998

2005-08-03   来源:GB17591—199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阻燃机织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阻燃机织物的品质。其他纺织品的阻燃性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917.1—1997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1部分:撕破强力测定冲击摆锤法

  GB/T3917.2—1997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舌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3923.1—1997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5455—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

  GB/T17596—1998纺织品织物燃烧试验前的商业洗涤程序

  FZ/T01013—1991纺织品过氯乙烯干洗尺寸变化的测定机械法

  3产品分类

  阻燃机织物分为耐洗性阻燃产品和非耐洗性阻燃产品两类。

  4技术要求

  阻燃机织物应符合有关安全和卫生的规定。

  4.1阻燃性能

  4.1.1阻燃产品的阻燃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耐洗性阻燃产品经耐洗试验后阻燃性能也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阻燃性能指标见表l。

  注:根据产品用途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考核级别。一般B1级适用于服用和特殊需要的装饰用布:B2级适用于各种装饰布。

  4.2断裂强力

  阻燃机织物的断裂强力不低于相应非阻燃布产品标准中所规定标准值的75%。如果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是最低值,则断裂强力不应低于最低值。

  4.3撕破强力

  阻燃机织物的撕破强力采用摆锤法试验时不低于7N;采用单舌法试验时不低于10N。

  4.4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按各自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执行。

  5试验方法

  5.1阻燃性能试验按GB/T5455执行。

  5.2阻燃耐洗性试验按GB/T17596—1998中第7章缓和洗涤程序(A型自动洗衣机)执行,试验用水硬度为160mg/L±40mg/L,以碳酸钙表示。需干洗的织物按FZ/T01013—1991中第8章执行,采用适合于试样的机洗操作程序,进行总数为6次的干洗和整理处理。

  5.3断裂强力按GB/T3923.1执行

  5.4撕破强力按GB/T3917.1或GB/T3917.2单舌法执行。

  6检验规则

  6.1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个样品进行测试,若两个样品经向和纬向的平均值(五块试样)都符合4.1的要求,则该批织物阻燃性能合格;否则阻燃性能为不合格。如果阻燃性能不合格是由于一样品中的一块试样性能不良造成的,则允许在不合格试样的同一个样品上另取五块试样加试。若加试的各项指标达到表1的要求,并且任意一块试样的损毁长度不超过250mm,则认为该批织物阻燃性能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2阻燃性能按4.1评定,经向和纬向指标均达到B1级;有一项超过B1级但达到B2级者为B2级。未达到B2级规定的,不得作为阻燃产品。经耐洗性试验后未达到B2级指标的不得作为耐洗性阻燃产品。

  6.3阻燃性能、断裂强力和撕破强力符合第4章的技术要求,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符合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该阻燃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

  6.4其他要求按各自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执行。

  7包装和标志

  7.1阻燃产品的外包装和吊牌上必须有“耐洗性阻燃产品B1级或B2级”或“非耐洗性阻燃产品B1级或B2级”的标记;

  7.2其他要求按各自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执行。

  8其他

  特殊品种及用户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另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