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GB4398—1999

2005-08-02   来源:GB4398—1999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前言

  本标准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DIS7165—1995《消防手提式灭火器性能和结构要求》并以GB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为依据,对GB4398—1984《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进行修订。

  在修订标准时,考虑到近几年水型灭火器的不断发展,这类灭火器是一种清水中添加入各种不同添加剂而派生的一系列不同效能的水基型灭火器,故现将原单一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改名为“手提式水型灭火器”。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4398—1984。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兴璐、李跃伟、毛毅平。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式水型灭火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充装清洁水及在水中添加了阻燃剂、湿润剂、增稠剂、防冻剂等的手提式水型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