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
本标准规定了局部接触冷水作业的冷强度及其对人体机能影响程度的级别。
本标准适用于对冷水作业实施劳动保护分级管理。
2术语
2.1冷水作业
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的作业。
2.2冷水作业时间率
在工作日内操作人员实际接触冷水作业的时间占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率。
3冷水作业分级
按操作人员实际接触的冷水温度和冷水作业时间率将冷水作业(按表1)分为4级,级别越高表示冷强度越大。
表1冷水作业分级
冷水作业时间率 (%) |
冷水温度(℃) | |||||
≤12-10 |
<10-8 |
<8-6 |
<6-4 |
<4-2 |
<2-0 | |
≤25 >25-50 >50-75 >75 |
Ⅰ Ⅰ Ⅰ Ⅱ |
Ⅰ Ⅰ Ⅱ Ⅱ |
Ⅰ Ⅱ Ⅱ Ⅲ |
Ⅱ Ⅱ Ⅲ Ⅲ |
Ⅱ Ⅲ Ⅲ Ⅳ |
Ⅲ Ⅲ Ⅳ Ⅳ |
注:凡遇作业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小于5℃的作业,应在本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一级。
附录A
冷水温度测量方法
(补充件)
A.1测量方法与要求
A.1.1长年从事冷水作业的工种,应以最冷季节测量值为分级依据。
A.1.2季节性接触冷水作业的工种,应以季节内最冷月测量值为分级依据。
A.1.3同一测试量点1个工作日应测定4次,即开始工作后第1、3、5、7h,连测2-3取平均值表示该点温度。
A.1.4测量水温时应同时测量生产环境空气温度。
A.2测量仪器
A.2.1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测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0.5℃。
附录B
冷水时间作业时间率测算方法
(补充件)
B1冷水时间作业时间率测算方法
同工种或生产岗位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随机选择受测工人大常委会-3名,跟班记录一个劳动日内实际接触冷水作业时间,连续记录2-3天,取其平均值计算冷水作业时间率,计算公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海潮、李天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