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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色GB2893-2001

2005-01-13   来源:GB2893-2001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3864-1984《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色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

  本标准代替GB2893-1982《安全色》和GB6527.2—1986《安全色使用导则》,比原标准内容增加了亮度因数的要求;逆反射材料和荧光材料色度的技术指标要求,同时又规定了测试方法;增加了蓝白、红白、绿白三种间隔条纹。《安全色使用导则》作为本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2893-1982和GB6527.2-1986。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贤、刘诚朴、张朝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使用方法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消防、仓库、医院及剧场等公共场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T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8416-1987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TJ34-1979 工业企业照明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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