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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的通知

2017-10-31   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的通知安办函﹝2017﹞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7年10月3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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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的通知

安办函﹝2017﹞55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7年10月3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推动落实严防煤矿事故反弹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会期一天),10月30日报到。

(二)地点。

    太原市迎泽宾馆(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189号。会务联系人及电话:赵兴,13835105207)。

三、参会人员

(一)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省国土资源厅、国资委负责人各1名;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等产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煤炭工业局主要负责人;山西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所属驻地监察分局(站)主要负责人。

(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省属国有煤矿企业董事长及总工程师。

(三)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中煤资源发展集团公司、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等8个涉煤中央企业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总工程师。

(四)山西浑源百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平定古州煤业有限公司、阳城阳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山西乡宁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地方及民营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总工程师。

(五)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中煤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长治市联盛长虹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地煤矿、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晋中市榆次区永安煤矿、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上级主体企业山西美锦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山西中阳荣欣焦化有限公司高家庄煤矿、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一矿、山西晋中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阳城皇城相府集团皇联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晋神沙坪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寿阳段王煤矿集团有限公司、晋煤集团山西神州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公司(上级主体企业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山西保利金庄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灵石煤矿有限公司、山西高平青龙同昌煤业有限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台铺矿、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古县兰花宝欣煤业有限公司等2017年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六)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塔山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河煤矿、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寺河煤矿、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下霍煤矿、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朔州山阴金海洋元宝湾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浑源东邦露天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古交市矾石沟煤焦有限公司矾石沟煤矿、山西宁武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介休义棠煤业有限公司、山西南娄集团阳泉盂县大贤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长治联盛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高平科兴米山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柳林凌志成家庄煤业有限公司等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人事司(宣教办)负责人各1名;国家煤矿安监局各司室主要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1名。

    邀请中国煤炭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记者和山西省有关媒体记者与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山西省直机关各有关单位和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吕梁、临汾、运城等主要产煤市政府及其煤炭工业局与会人员参会;请山西煤矿安监局通知相关煤矿企业与会人员参会。

(二)请各单位于10月27日17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山西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熙,13934577585,0351-4095052,4091563〈带传真〉,电子邮箱:sxmjjbgs@sina.com)。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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