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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情况调研的通知

2017-09-26   来源: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情况调研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17〕4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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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情况调研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7〕4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6〕6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文件精神,了解煤矿井下作业人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生产能力、不同灾害类型、不同开采年限等条件下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标准规范,定于2017年9~10月组织开展一次煤矿井下作业人数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情况,包括优化生产组织,优化运输系统,优化井下劳动组织,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推进巷道支护和修复技术创新及强化劳动定员管理等内容。

(二)部分煤矿生产能力、投产时间、灾害类型、作业组织方式、入井人员数量、采区及工作面数量、采掘机械化程度、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及执行情况。

(三)煤矿井下劳动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二、调研方式
(一)问卷调查。在全国选取957处生产煤矿作为调查样本,各省、区(市)根据样本分配数量表(见附件1)组织填报《指导意见》文件落实情况表、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附件3)。样本选取要具有代表性,综合考虑井型、灾害类型和开采条件等因素。如辖区内有2014年统计的原47处“千人矿井”,需填报最新情况(名单见附件4)。

(二)实地调研。在问卷调查基础上,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于10月下旬组织有关人员赴部分省份进行现场调研,并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调研工作,确保煤矿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程斌斌,010-64463484(带传真);
电子邮箱:fzzx5@vip.sina.com。

附件:
1.样本分配数量表 
2.《指导意见》文件落实情况表 
3.X省X公司煤矿井下作业人员情况调查表
4.全国47处单班入井超千人矿井名单(2014年统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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