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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查暗访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7-09-11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四司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5号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组于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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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查暗访陕西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5号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检查组于2017年8月21日至24日,对陕西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通过查阅监管部门执法文书、与企业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粉尘涉爆设备设施等方式,随机抽查了西安市、西咸新区、咸阳市3个地区下辖8个区(县)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13家企业,共发现32条粉尘涉爆重点隐患和问题(已现场反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除尘系统隐患突出,粉尘未及时清理。陕西龙华家具有限公司与砂光机相连的除尘管道未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一楼车间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至沉降室,且粉尘沉降室违规设置在室内并堆积大量粉尘。五得利集团咸阳面粉有限公司、长丰面粉厂部分除尘设备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用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面粉加工系统设置的磁选器严重堆积螺钉等金属异物,未进行清理。凯旋威航空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打磨工位采用非防爆的轴流风机直接往外吹送粉尘。西安金山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打磨作业区域采用砂带机打磨,未设吸尘装置,现场积尘严重。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湿式打磨的铝合金粉尘淤泥沉积在车间内的污水坑里和排水槽内,未及时清理。抛光车间除尘系统风机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与抛光机连接的除尘风管违规采用方形,抛光机内粉尘聚集严重,未及时清理。

(二)专项整治工作基础薄弱,培训效果不佳。一是台账不健全,排查不细致。抽查发现西安金山压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迈特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等3家粉尘企业不在监管部门企业排查报表中。咸阳永寿荣信机械有限公司、陕西秦航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排查表中填报的粉尘类型为铝粉,实际为铁粉。二是培训成效不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6年对陕西省的专家进行了粉尘防爆专题培训,于今年3月又组织对陕西省200余名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但从执法文书和专家查找的隐患来看,依然停留在消防用品、个人防护用具方面,没有将隐患查找重点落实在粉尘涉爆企业“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全省的培训工作没有深化,相关专家掌握的粉尘涉爆知识不全面,一些安全监管人员没有认真学习和掌握。

(三)工作落实不到位,执法检查针对性差。一是专项整治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从企业层面看,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是本次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内容,“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也纳入了实施方案中检查的重点内容。但仅有个别抽查的企业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也未提及粉尘防爆方面的工作;企业开展的自查自改也没有针对“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开展。从政府层面看,陕西省安全监管局没有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部署要求,对上半年辖区内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明查暗访山东省、四川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两个通报要求没有认真落实,同类隐患普遍存在。二是执法检查针对性不强。通过调阅企业留存的相关执法文书发现,没有突出“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来开展专项整治,执法中检查的大部分隐患和问题依然是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等。有的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设置了检查清单,但对长丰面粉厂的专项执法检查清单中无粉尘防爆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

   陕西省要在全省范围内针对本次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举一反三,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狠抓落实,严格隐患整改。鉴于西安金山压铸有限责任公司打磨作业区域和陕西龙华家具有限公司除尘系统以及砂光机存在重大隐患。请陕西省安全监管局督促相关地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依法责令以上2家企业粉尘作业区域或相关设备停产整改,其他企业限期整改。同时要跟踪落实,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二)完善企业台账,强化技术支撑。一要摸清企业情况。要继续深入企业进行排查,对存在粉尘涉爆生产场所的企业以及其涉粉作业人数仔细核实和甄别,避免出现漏报和错报,进一步完善台账。二要深化培训。要针对“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组织对省内行业专家、安全监管人员再次培训,提高行业专家和安全监管人员水平。并通过开展示范性专题培训或案例剖析式执法检查,让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督导。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聚焦粉尘涉爆企业,依据“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制定专项检查表,对粉尘涉爆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要继续全面督导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整治情况,通报经验做法和差距不足,及时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企业,采取督办问责措施。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粉尘专项整治要求,针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历次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照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继续扎实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请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将工作落实情况和有关企业整改及行政处罚执法情况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冯智慧,010-6446322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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