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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7-09-11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培训班的通知厅函﹝2017﹞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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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培训班的通知

厅函﹝2017﹞3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和舆情监测研判实操能力,更好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定于2017年10月中旬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举办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政策法规。

(二)安全监管监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特点、难点和推进措施。

(三)安全监管监察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技术平台建设。

(四)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对策措施。

(五)安全生产舆情管理案例剖析。

(六)革命传统教育。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11日至13日,10月10日全天报到。

(二)地点:井冈山宣传干部培训中心(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红军北路1号江轩宾馆;联系人及电话:曾荣喜,0796—6561995)。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或舆情监测的处级干部1名。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联系人及电话:郭健、王晓飞、邢艳君,010-64463009(带传真)、64463090;电子邮箱:hanb@chinasafety.gov.cn。

(二)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

附件: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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