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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6-10-10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厅函〔2016〕3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国家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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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厅函〔2016〕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宣教队伍和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闻宣传报道相关知识;
 
   (二)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及舆情应对;
 
   (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5日至27日,10月24日报到。
 
   (二)地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坝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东苇路88号,联系电话:010-55629988)。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及各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通讯员、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干部各1名;
 
   (二)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通信信息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信息研究院、煤炭总医院、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文工团:通讯员1名。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电子版、参训学员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xcc@chinasafety.gov.cn(联系人及电话:徐俊虹、王恋一,010-64464479、64464481<传真>)。
 
   (二)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交通费自理。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见附件2)。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通讯员和信息公开干部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乘车路线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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