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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6-09-05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师培训班的通知厅函〔2016〕2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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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师培训班的通知
 
厅函〔2016〕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
 
   为加强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提升安全生产从业者舆情引导和危机公关能力,努力做好安全生产网上舆情工作。经研究,定于2016年9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全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师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网络新媒体发展现状、传播特点,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危急处置原则和应对技巧,在全媒体时代如何与媒体沟通、进行新闻发布与舆论引导等。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9月21日至22日,9月20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华北科技学院兴安苑交流中心(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学院大街200号;联系电话:010-61591547)。
 
   三、  培训对象
 
   各省级及计划单列市安全监管局、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的处级干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  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9月7日下班前,将近年来舆情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1500字以内,电子文件名为“单位+标题”)、报名回执表(附件2)电子版、参训学员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发送到培训班会务组电子邮箱(联系人:黄宁、张展;电话:010-64464800、64464191<传真>;电子邮箱:wlyq@chinasafety.gov.cn)。经培训合格者,颁发“全国安全生产网络舆情分析师结业证书”。
 
   (二)本次培训费、食宿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交通费自理。培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附件:
 
   1.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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