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用户

厦门市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2009]

2009-03-02   来源:厦建工〔2009〕17号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关于印发厦门市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市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厦门市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厦门市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一、工作总体要求

  2009年,确定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提高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统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上级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方主体责任。严格现场各类参建人员管理,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再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

  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给我局的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控制目标和工作任务,全市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比上年明显增加,“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力争不少于在建工程总量的30%。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保底线”

  一是要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态势,坚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季度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考评、监管警示和约谈等制度,开展分类别、多场次的巡查和督查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立即采取行政措施责令整改,彻查其安全保证体系和在厦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要继续发挥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安全督导队和教育队促进安全生产作用。二是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研究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及施工机具伤害、高大模板及外架垮塌、深基坑及高边坡坍塌、高层在建工程火灾”等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防范措施。三是推广使用市局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图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具化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和完善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重新评价和相关人员安全法规学习考试制度。五是认真贯彻《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存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各方主体行为。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坚持工程质量责任目标分解、季度形势分析、监管警示和约谈,质量事故报告和查处等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和“质量月”活动,特别是住宅工程通病治理及建筑节能施工技术研究。试点宣传推动大模板的运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施工重点环节和竣工验收环节监督,严格验收程序、验收标准以及节能验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工作,密切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的联动,加强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如楼板、砼强度、钢筋、楼层净高、渗漏等)检测抽查,充分发挥检测数据联网作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设备,规范检测行为。五是要继续宣传和培训分户验收制度,认真贯彻《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总结完善我市住宅分户验收工作,保证分户验收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六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五是继续坚持工程质量优质优价、开展创建优质工程以及工程质量考评活动。

  (三)坚持样板引路,推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一是推广使用市局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图集》,推进文明施工标准化、定型化工作。二是坚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活动,完善文明工地评选办法,做好抓典型、树样板工作。三是开展以治理场容场貌“脏、乱、差”、施工扬尘、噪音扰民、未净车上路为重点的专项活动。四是继续开展文明施工考评活动。

  (四)贯彻两项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行为

  一是认真贯彻《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研究出台《厦门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与管理办法》,严格施工管理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行为,促进施工企业人员到位履职。二是以贯彻落实市局出台的《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两份规范性文件为切入点,通过建立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监理企业动态管理,从企业备案、招投标、施工过程等环节规范监理企业管理和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同时倡导在施工现场建立指纹考勤制度,促进监理人员到位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