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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2003]

2004-04-29   来源:-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实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和《福建省建设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或淘汰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规定》(闽建法[2001]74号),提高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水平,我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现印发给你们,请将公告内容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并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广应用公告中列为优选和推广使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和产品,禁止使用淘汰类的技术和产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公告内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告者应依据建设部第109号令第二十条进行处罚。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何建议与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厅科技处。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请下载浏览 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


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公告

  一、我国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技术现状及其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建设向高、奇、新方向发展,特别是高层、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简称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在减轻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工程施工机械化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技术也得到不断改善。特别是九十年代以后,我国引进和自行研制开发了许多新型机械设备,并得到了积极的推广应用,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安全技术水平接近国际水平。

  目前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垂直运输机械主要有塔式起重机和建筑施工升降机两种。其中施工升降机又分为人货两用型和货用型,通常人货两用型施工升降机俗称施工电梯,货用型施工升降机俗称龙门架或井架物料提升机。

  塔式起重机是现代工业与民用建筑主要的施工机械之一,主要用于高层建筑施工。为适应高层建筑数量和高度的不断增加,满足大跨度建筑施工的需要,塔式起重机由整体式、轻便移动式逐步向自升附着式发展,由动臂变幅式向水平臂变幅式发展,安全稳定性更加可靠;而且还不断向改善操纵条件、提高工作速度、吊臂长度加长、组装式结构以及大型号、一机多用的方向发展。

  施工电梯是建筑施工必备的垂直运输机械之一,从80年代开始,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施工电梯的使用量也有较大增加,1988年国家颁布施工升降机标准后,规范了施工升降机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施工升降机产品由原来单一的齿轮齿条式传动(SC型)发展到同时有卷扬机钢丝绳式(SS型)和混合式(SH型),使用高度由原来的100米提高到500米,升速由单一速度发展到高低速可调及无级调控,工作机构由单一电机驱动发展到现在的二、三电机驱动装置,安全装置也不断改进,电气控制系统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今后施工升降机发展空间很大,特别是引入客运电梯安全技术后,使得它在安全运行方面更加可靠。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主要作为多层建筑施工的垂直运输设备,因其构造和原理简单,维修和保养方便,因而得到了广泛使用,但安全防护性能和安全技术水平较低。1993年8月1日建设部颁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后,龙门架井架的设计、制作、使用有了安全技术标准,并得到很好地贯彻实施。

  二、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技术现状及水平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是我国受台风灾害影响严重的省份之一,因此在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上还应考虑到台风灾害的影响。与其他省(市)相比,在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方面发展较慢,使用水平较低。六、七十年代主要使用少先吊、红旗吊等动臂变幅式塔吊,由于这类塔吊过负荷保护性能差,所以曾有发生失稳倾覆事故,八十年代初期,国家颁布了《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83),我省自行制造的QT25型、QZ60型等小车变幅自升式塔吊得到大量推广使用。同时加强了对塔吊司机、专业安装人员的培训管理,使我省塔吊使用和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八十年代末,我省大量引进德国波坦等国外塔吊产品,塔吊使用安全技术得到升级,这些设备在电气控制、机械传动方式、保险装置的配置等方面较为先进。

  根据建设部《塔式起重机拆装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1998年起我省对塔式起重机拆装队伍实行资格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垂直运输机械的拆装质量和安全。同时,我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验收等方面加强了监管,与之相关的机械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施工升降机的研制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经过技术引进和自行研制等几个阶段的发展,目前我省施工升降机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均有了很大提高,如SS系列施工电梯、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采用四绳引拽、楼层编码器、闭路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等装置,这些新的产品已得到推广使用。

  但部分施工企业对井架物料提升机的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特别在楼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联锁装置的设置、吊篮出料口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联动、电器联锁、专职操作人员的配备以及操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导致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事故屡屡发生。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省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安全技术改进工作,并编制了《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设计参考图集》等,用于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与管理。近年来,因井架物料提升机使用不当酿成的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三、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使用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加大现有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工艺落后、效率低的设备,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设备,到2003年11月,全省淘汰使用安全防护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简易井架物料提升机和超期使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

  通过强化对在闽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加强对垂直运输机械专职管理人员、装拆人员、操作工、维修工等技(职)能培训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我省垂直运输机械管、用、养、修水平。到2005年6月,通过大力培植和扶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成立若干个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垂直运输机械专业租赁公司,把闲散的设备租赁市场集中起来统一管理,朝有利于专业化、大型化、规范化、安全生产化的方向发展,以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使用的安全。

  远期目标:为适应新型建筑技术、工艺和材料的迅速发展,推广使用国家生产许可、可靠实用的安全装置的塔吊与施工升降机,逐步限制使用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努力降低建筑从业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施工安全,实现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的接轨。

  四、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技术政策

  (一)推广使用塔式起重机、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除施工场地限制外,限制使用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为确保施工安全,降低现场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凡建筑檐口高度超过30米或十层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安装、使用施工电梯(SC型)和塔吊,不得使用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二)加快老旧设备的淘汰更新步伐。淘汰简易电动吊机、三角架作为垂直运输装置,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不符合标准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淘汰使用技术性能落后、安全性能差的老式塔式起重机,如红旗Ⅱ-16型、TQ45型、QT2-6型和TQ60/80型等。

  (三)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实行限期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禁止使用超过产品设计使用期限(一般不宜超过12年)或安全保护装置无法保证施工安全,或经检测金属结构、传动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垂直运输机械。

  塔吊、施工电梯购置年限已达12年(因闲置实际使用期限不足12年)要继续使用的,应经专业检测机构(部门)检测、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提高垂直运输机械配套设施如塔吊的转料平台、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的搭设和防护等的标准化、定型化,提倡按图集安装、拆卸,上下联络信号提倡使用远程控制技术,以改善操纵条件。

  (五)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使用单位应当购置通过鉴定和检测合格的产品,并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否则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

  (六)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拆卸实行专业承包,专业承包队伍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并对安装、拆卸质量安全负责。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装拆队伍的资质管理,落实装拆队伍安全职责,凡在我省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装拆业务的省外队伍(含生产厂家),应先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七)实行强制检测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垂直运输机械投入使用之前,必须委托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经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单位应当在受检设备的明显部位标明检测单位名称、检测结果及检测日期,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八)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建立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维修保养制度,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和持证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作业人员须进行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安全作业知识。

  (九)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当严格依照现行安全技术法规,加强对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前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垂直运输机械的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金属结构、安装自由高度等应符合产品出厂说明书或经厂家确认的设计要求,凡安装质量、安全保险装置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确保施工安全。

  (十)针对我省受台风影响较大的特点,施工企业必须制定垂直运输设备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五、福建省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使用产品公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