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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全社区建设纲要[2005]

2006-10-12   来源:-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的人群聚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社情民意、社会基层各种矛盾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灾难,社区将是灾害救援的重要单元。北京是民政部全国22个城市推行社区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自2004年已启动“安全减灾进社区”建设,本纲要的编制旨在更为有效地、更规范地推进与国际接轨的北京安全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本纲要所涉及的安全减灾是指在市政府指导下各社区能独立组织实施的以预防、早期自救、防范为目的的安全文化素质及能力建设。

  第三条:本纲要所涉及的事故及突发灾害遵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恐怖及社会灾害四大类,再结合社区危险源的特点给出19种对北京地区社区安全建设直接相关的事故灾害类别:

  1.治安事件(含恐怖事故)

  2.自然灾害(地震、气象灾害等)

  3.交通事故

  4.火灾与爆炸

  5.自杀

  6.建筑工地及装修事故

  7.高空坠落

  8.意外伤害(含电梯故障)

  9.煤气泄漏中毒

  10.物体打击

  11.管道破裂、供电中断等

  12.中毒事件(食品、药物等)

  13.引发疾病猝死

  14.触电事故

  15.社区湖泊及会所的溺水

  16.酗酒闹事行凶等

  17.家庭暴力

  18.异物堵塞

  19.老年人及残障人士等

  第四条:本纲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23号文件)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国家及北京市防灾减灾相关法规、条例所制定。

  第五条:本纲要倡导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与安全生活相结合的安全文化自护教育原则,最大限度地推进北京社区的综合减灾建设,构建和谐社区。

  第二章 任务及目标

  第六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计划之中,且将安全社区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七条: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按照小康社会安全减灾的目标,建立科学、长效的事故灾害预防及现场第一救援机制,构成家庭、邻里、社区中经过长期建立起的人际关系,在灾害到来时起到第一时间自护自救的作用。

  第八条: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旨在构建安全能力社区,旨在通过一系列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同时提高社区公众对灾害的感知能力即减灾知识、减灾态度、减灾行为。具体讲:

  1.以政府为主导,使社区减灾与城市减灾相协调;

  2.公众自觉参与共建,是安全社区发展的基本方向;

  3.安全社区的建设要以人的安康发展为出发点,并为城市安全保驾护航。

  第九条:以本纲要为指导,大力调动并完善各级政府与非政府民间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细致落实安全社区各类任务的实现。

  第十条:参照本纲要,并纳入与首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使安全减灾及社区安全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中不可忽视的内容。

  第十一条:以办好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用“安全奥运”确保奥运“三大理念”的实现,要按照安全社区发展计划及规划的要求,使北京市民普遍接受一次防灾减灾安全文化教育。力争在2008年5月底之前,出现一批安全社区,并使安全减灾社区宣教活动的普及率达到北京城市社区总数的80%以上。

  第十二条:要构建社区防灾减灾安全素质宣教模式及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结合不同社区的特点开展灾害、事故、治安、突发事件等应急、自救与互救为中心的安全生存教育;

  第三章 安全社区标准

  第十三条:社区是具体的小社会,个人安全不完全由个人掌握,而取决于维系的整个社区安全的水准,因此要求安全社区不仅有软件上的安全描述功能、安全解释功能、安全评估功能、安全监测功能、安全预测功能外,还必须具有社区硬件的安全空间上的考虑,处理好社区内与外、备灾与适灾的关系。

  第十四条: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WTO)提出《安全社区宣言》,强调“任何人都享有健康和安全之权利”。所以,一个安全社区必须具备:⑴制定针对所有居民、环境和条件的积极的安全预防应急方案;⑵拥有政府、卫生服务机构、志愿者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安全工作网络等。

  第十五条:北京安全社区建设必须符合的八项标准:

  1.应有一个负责预防事故与灾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组织,以强有力的协调、组织能力履行社区内的安全减灾事务;

  2.应有一个本社区中长期安全建设的目标及计划,并持续地推进社区安全建设的项目;

  3.应有一个按社区内外环境的最大危险性分析的应急预案,它必须是对救助高风险人士、高风险环境及本社区弱势群体安康有效的特别方案;

  4.应形成一个有序的事故与灾害发生、报告、预警的社会认可安全“网络”,不仅要体现社区公众的知情权,也要最大限度地保障信息公开对整个城市的安全性;

  5.应建立社区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适度地启动社区志愿者队伍;

  6.安全社区还要求社区100%的家庭应制定与社区总体安全及救援相协调的“家庭安全计划”,社区与家庭及社区相关单位(中小学校、商业、小型企业等)须备有防救灾自护器材;

  7.应针对本社区安全建设,提出评估方法及推广项目,有助于不断改进每一年度社区内大型的、统一的集体演练计划;

  8.北京安全社区分为市级与区级两类,必须保证北京市级的安全社区具有参与全市及国际安全社区交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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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安全社区规划

  第十六条:要加强城市空间系统防灾减灾的整体性研究,为社区安全构筑一个先天良好的抗灾防毁能力的空间体系。

  第十七条:要科学进行城市防灾空间的划分,从保卫城市及人的安全需求上确定灾害防御空间、灾害应急空间;

  第十八条:建构社区级安全防灾体系。按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社区(1000~3000户,3000~10000人);功能社区(6000~10000户,3万人以下);街道社区(3万户,10万人左右)。社区级防灾空间体系建设也可以在这三个层次上进行,使社区安全管理更具特点。重要的是,以社区医疗、治安、消防、行政等部门为中心,以区内道路、河湖、公园、绿带的防灾化和避难场所建设为支撑,共同组成社区防灾空间的单元及要素。

  第十九条:统一城市及社区的安全标识及统一的预警发布指令。

  第五章 安全社区建设的内容及方法

  第二十条:安全社区建设的众多目标中,普及公众安全文化教育,让社区居民能应对并处置一定程度的现代灾害成为安全社区建设的尺度。要通过社区安全文化活动倡导:

  •安全自护观:自救第一,互救第二,社会救援第三;

  •安全奉献观:人人争作“安全第一”的榜样,使安全在人们行为中处于优先权;

  •安全社会观:约束社区中的公众,无论年龄与职业,都要关心社区安全,人人重视安全。

  第二十一条:安全社区建设要强化周密的社区安全计划的落实,其核心工作是做好每年定期的安全文化宣教及综合演练。不同规模、不同特点、不同文化构成的社区可设计不同模式的安全社区演练计划;

  第二十二条:大力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防灾救灾组织不仅在公众安全减灾教育中能发挥作用,在灾害发生时更能在第一时间里充分发挥有效的自救互救作用。突发灾害时,“志愿者队伍在较短时间内即可参与救助等行动,可使许多人劫后逃生。

  第二十三条:社区志愿者队伍应组成如下专业小组:

  1.火灾防救组:负责火灾隐患查寻,防火知识宣传,组织居民睦邻互救,撤离转移,安全进入避难场所等。

  2.疾病防救组:负责疫病防范,心肺复苏和创伤救护,家庭急救与护理,并衡量伤势及时转送医疗急救部门。

  3.刑事案件防范组:负责社区治安宣传教育,协助社区治安管理,及时检查社区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隐患点。

  4.现场搜救组:负责搜查结构未损毁的建筑物,留下记号,便于营救出伤者,对伤者紧急处理。

  5.现场救护组:负责设立安全且较远离危险情况的医疗救护站,为伤者进行检查、分类、现场救护,协助需要立即处理的伤者送往医疗急救部门。

  6.事故防范组:负责定期检查社区内居民户、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燃气、水、电、防雷、施工、安全通道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提出防范建议等。义务为居民解决难题,处理一般性事故。

  7.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器材储备和日常维护,提供其它各组所需物品、工具、食品、饮水。支持其它各组作为后备队员。并应设立通讯网,负责队员间联络,传递信息给各组、队员及支持单位。

  8.减灾专家组:主要由社区外权威专家组成,负责社区减灾知识技能培训、指导减灾演练等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安全社区建设的形式多样。主要采取:安全减灾系列科普教育讲座、防灾自救互救演练、安全减灾知识竞赛、安全减灾先进社区评比、组织参观有关减灾科普馆和减灾指挥中心的现代化建设等。

  第二十五条:安全社区建设要靠全社会的支持,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巨大,一方面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应主动关注社会安全建设问题,开设定期与不定期专门栏目及频道,另一方面社区也应在不同时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社区近期安全状况及其他社区可供借鉴的案例利用媒体展开教育。

  第二十六条:尽快编研出版代表北京城市特征、也反映当代国际安全标准的、适于北京市民阅读和学习的《北京社区安全手册》,并在电视及报刊上定时、定期全文解读《北京社区安全手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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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安全社区的组织

  第二十七条:在“北京市社区防灾减灾素质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等指导下,向社区、市民赠送《居民安全减灾应急手册》,依靠市科协系统、区(县)各级政府部门为后盾,全面、系统、广泛地组织开展活动;

  第二十八条:贯彻落实本纲要,区(县)各级政府要达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每社区都必须有经过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负责。

  附则:安全社区常用术语(口号)

  安全社区是展现城市文明的“窗口”

  安全社区是市民安居乐业的保障

  灾害救助的第一时间在社区

  危机应对是“政府预案”加百姓准备

  安全生活远离灾难

  综合减灾建设小康社会

  安全文化是市民终身的必修课

  社区安全文化素质教育—为公众撑起保护伞

  社区应急领导率先

  社区安全计划是管理者的责任

  安全标识是防范灾害事故的警钟!

  社区志愿者是灾害救援现场的第一主力

  加强社区安全教育,为北京“奥运会”保驾护航

  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进入社区,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重在预防。

  人人抓安全,事故可避免。

  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