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用户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2014]

2014-06-06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发布单位】国际合作司
【标 准 号】2014年第20号
【发布日期】2014-05-26
【实施日期】2014-05-26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的生效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1届会议以第MSC.345(91)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

  根据《<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以下称《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第VI/2(f)(ii)(bb)条和第VI/2(g)(ii)条规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4年1月1日被视为默认接受,并将于2014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1988年载重线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上述修正案通过后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可登陆http://www.mot.gov.cn/zizhan/siju/guojisi/tongzhigonggao/下载),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2014年5月26日

  第MSC.345(91)号决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