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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罚养人”裸露环保监管暗伤

2010-12-02   来源:重庆日报(重庆)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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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17亩的糖渣堆,以及附近河沟内褐色的污水,将乐陵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张国双、董艳霞“拽”入尴尬境地,当地检方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免除两人刑事处罚。至今,张国双、董艳霞一直留任原职,乐陵市环保局称:这一大帮人,还指望着那边收费。没了她们,咱们整个局都瘫痪了。(11月29日《山东商报》)

  监察大队的一、二把手被法院判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却因“罚款得力”被单位继续留用,这不禁让人担忧环境监督的力度。以罚款“喂养”环保局的人,很容易造成对污染企业的纵容。民众疑惑,难道环保局和污染企业吃的是一锅饭?

  环保局坐等罚款,而污染企业创造产值,这两者皆能得利,可山变黑了、水变污了,老百姓倒了大霉。想问问,环保局拿的是财政拨款,可为何还要让污染企业养活?作为环保局人员工资来源的财政资金又用到哪里去了?而罚款直接能进单位个人的腰包,又是遵从了什么样的程序?

  当管理者同时又是受益者时,他们考虑的往往就不是履行职能、搞好监管,而是如何使自己获利。以监管污染企业为例,若不是企业过于“嚣张”,环保部门定不会与企业过不去,毕竟,在诸如乐陵市这样的地方,污染企业就是环保部门的“财源”。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环保部门的如意算盘打得越充分,环境保护之路也就越艰难。

  正是某些环保监管部门与污染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罚款干将”才不可或缺。当然,乐陵市环保局之所以如此器重两位队长,也与环保部门的弱势地位有关。长期以来,一些基层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增长,为招商引资不惜制定牺牲环境的“土政策”,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却严重不足,这使得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成为空架子。

  现如今,国家对环保事业越来越重视,百姓对优美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原国家环保局也经历了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部两次升格,但在基层,法律授予环保部门的检查权仍旧遭遇尴尬,惩罚力度远低于企业的违法成本,责令污染企业停产或限产治理等建议往往又不被地方政府采纳和批准,且仍是在地方政府的命令下运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的监管难有“大作为”也很“正常”,甚至异化为“以罚养人”,为地方财政减负!其实,以罚养人并非乐陵市环保局的独创,它裸露出环保监管之短,值得警醒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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