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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2009-11-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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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11月1日起,上海市在新车登记注册过程中,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国四标准。

  实施国四标准后,轻型汽油车的污染物排放在国三标准的基础上可再降低50%左右,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的排放可降低30%左右。

  据上海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上海市公安车管部门新车注册登记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经环境保护部审核认可的3000多个达标车型已全部上网公布,车主可以在购车以前通过市环保局网站了解各车型的达标情况。

  上海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称,成品油质量的优劣对机动车达到国四标准起到主要的支持作用。上海市今年年初发布了车用成品油(简称“沪Ⅳ”)标准以后,高桥石化公司和上海石化公司炼油厂分别投资3.17亿元和1.5亿元开展炼油装置的技术改造,保障了“沪Ⅳ”标准成品油的供应。中石油、中海油等公司也抓紧落实了“沪Ⅳ”标准成品油的供货渠道。已上牌的在用车使用“沪Ⅳ”标准成品油以后,主要污染物可以降低10%~15%,推广“沪Ⅳ”标准成品油的环境效益将非常显著。

  据悉,上海市40%的出租车已达到国二排放标准,60%已达到国三标准,这些车辆的发动机压缩比设计要求添加使用93号汽油。停止使用90号汽油,可以在不改变车辆的情况下直接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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