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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次启用环境保护“区域限批”

2008-08-06   来源:新华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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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针对碳酸锶生产企业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环境污染扰民投诉不断的状况,重庆市环保部门决定对碳酸锶生产污染严重的铜梁县、大足县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这也是重庆市首次启用环境保护“区域限批”。

  近年来,位于渝西地区的铜梁县、大足县
境内碳酸锶生产企业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环境污染扰民投诉不断,侵犯群众的环境权益,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督促当地政府切实采取措施,推进碳酸锶企业加强污染治理,重庆市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铜梁县、大足县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从2008年8月1日起,市、县环保部门停止受理、审批铜梁县、大足县辖区内除循环经济和锶盐行业污染治理、清洁生产以外的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在实施“区域限批”期间,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坚决制止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擅自审批项目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重庆市环保部门要求铜梁县、大足县应组织碳酸锶企业抓紧制定污染整治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督促有关企业完成整改。在完成整改后,经铜梁县、大足县向市级环保部门提出解除限批的申请,市级环保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可解除“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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