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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矿山规范化与矿业可持续发展

2005-09-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小型矿山是指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开采规模均在小型以下的矿山,包括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合资、股份制等各种经济成分的矿山企业。小型矿山规范化,是指如何使小型矿山摆脱"小、土、散、乱"的不规范状况,向规模开采、科学办矿、规范化生产与管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小型矿山规范化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矿业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矿业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就这个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小型矿山的崛起与矿业经济的发展
  回顾小型矿山的发展历史即可看出,我国的小型矿山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特定环境中发展起来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矿业基本上是国有矿山一统天下、少量非国有小型矿山点缀其间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的小型矿山得以快速发展。据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全国小型矿山达22万处,年产矿石量18.84亿吨,占全国年产矿石总量的58.4%。1998年以后,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全国仍有14万处小型矿山,开采的矿种100多个,矿石产量仍占全国总产量的1/3。我国小型矿山的数量、开采的矿种、生产的数量均居世界第一。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小型矿山的崛起缓解了我国矿产资源紧张的状况,满足了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发展。
  从国内外矿业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小型矿山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据联合国劳工组织不完全统计,全世界55个国家1300万矿工,约8000万到1亿人口依赖小型矿山。
  我国小型矿山存在和发展的主要依据有:
  首先,我国的矿情是大中型矿床少,零星分散的小型矿床多,其中还有许多薄矿层、鸡窝矿、构造复杂的小矿体和边角矿,这些矿体由于规模小、形态复杂、分散、变化大,无法进行机械化开采。这种资源条件为小型矿山的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因此,有计划地发展小型矿山,引导小型矿山依法科学办矿,规范化生产,使有限的矿产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是我国的矿情所决定的。
  其次,小型矿山产量已形成一定规模。以大宗矿产煤、铁为例,1998年冶金工业生产的2.5亿吨铁矿石中,50%来自小型矿山;1996年小型煤矿产量占全国原煤总产量的45.2%。小型非金属矿所占比例则更高。如果小型矿山的产能消失,现有大中型矿山的产能难以弥补,必将加剧我国资源约束的矛盾,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再次,小型矿山为农村安排剩余劳动力,为农民脱贫致富、就地就业提供了出路。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1200万农民在小型矿山就业,如果小型矿山消失,一大批在小型矿山就业的农民"工转农",势必给解决"三农"问题增加难度,同时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
  第四,小型矿山的发展,带动了以矿产为原料的加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福建、山东等沿海一带陶瓷业和建材业的快速发展,是伴随着一大批以小型矿山为主体的陶瓷原料矿山、花岗石矿山、石灰岩矿山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据泉州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近几年泉州市以小型矿山为主体的陶瓷原料矿山和石材矿山,原矿产值不超过5亿元,但全市以这两种矿产为原料的陶瓷业、石材业的产值高达300亿元以上。由此可见,一旦小型矿山消失,影响的不只是矿业本身,而是关系到相关行业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
  二、小型矿山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矿业经济的负面影响
  小型矿山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制约小型矿山自身的发展和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概括起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矿山规模小、设备简陋、采矿回收率低、资源浪费严重。这个问题在福建沿海一带的石材矿山尤为突出。在这些地区,许多成片的花岗石矿山被人为地分割成几十个、面积仅几十平方米的个体采石场。由于规模小、设备简陋,这些采石场采出的荒料块度一般较小(0.5-2m3),荒料率较低(20%-30%),与大型石材矿山的荒料块度(3-5m3)、荒料率(40%-50%)相比,差距甚大。据有关方面统计,在占全国小型煤矿总产量91.8%的16个省区中,占矿山总数70%的年产1万吨以下的小型煤矿,在开采中厚层煤炭或整装矿时,回采率只有10%-15%。在陕北,许多大中型煤矿、油矿被蚕食为小型矿山。
  (二)从事矿业生产的人员知识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矿山安全事故频发,环境污染严重,违法采矿时有发生,矿业秩序较乱。据统计,1988年至1997年的10年间,小型煤矿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死亡总人数的73.2%,平均百万吨死亡率高达10.79。2003年,全国地方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高达5813人,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影响原煤产量2000万吨左右。一些地方小型煤矿为了减轻开采成本常与大型矿山矿井贯通,利用大矿的通风和排水系统,给大型矿山的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近几年由于这种原因导致大型矿山发生的透水事故多达600多次,瓦斯爆炸50多次,直接经济损失达25亿元以上。一些地方小型石材矿山违法采矿、破坏植被、污染环境的情况十分严重。一些地方小型金矿使用国家严令禁止的小球磨机、小混汞碾、小氰化池,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污染,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
  (三)缺乏统筹规划,管理滞后,无序开采、无序竞争给行业自身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多年来,一些地方由于缺乏统筹规划,管理滞后,小型矿山的发展走的是一条大面积、高强度开采原矿资源,低水平总量扩张,粗放经营管理,以牺牲资源换取低成本的经济效益的发展路子。由于小型矿山生产成本低,进入市场后,大型矿山与小型矿山之间存在着成本价格不平等的竞争,给行业自身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导致大型矿山生产能力闲置,给国家造成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损失。
  目前,小型矿山存在的问题是严峻的,给矿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小型矿山发展的历史来看,主要是政府管理滞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了发展矿业,解决矿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曾经提出"大矿大开,小矿放开,有水快流"的指导方针,造成小型矿山的盲目发展。虽然《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但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放开搞活一面,而忽视管好一面,加之受利益的驱动、地方保护的影响,以及小型矿山管理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管理机构,致使小型矿山无序发展的势头难以遏制。
  三、小型矿山规范化与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精神,针对当前小型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对小型矿山提出的新的挑战,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和挑战的惟一出路是:依法科学办矿、规范开采、集约经营。只有这样,小型矿山才能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开采方案)对小型矿山的指导。
  目前,正在进行的省、市、县三级矿产规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保护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小型矿山有序发展,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是防止"大矿小开,小矿乱开",制止小型矿山盲目发展和改善小型矿山"小、土、散、乱"状况的重要措施。在市县规划中,应对小型矿山的发展提出明确的导向,包括允许、限制、禁止开采的矿种和矿区;明确关闭淘汰、停产整顿、规范提高矿山企业的标准;小型矿山准入条件和最小开采规模;三废治理和土地复垦指标;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等。
  矿山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矿山设计开采方案,是关于该矿产项目是否应该开发,利用哪种开发方案,开发技术的可行性、投资收益效果的评述,及对安全、环境的影响评价,是出资人是否投入开发、能否取得银行贷款和有关部门审核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以及随后的矿山建设的依据。这个环节过去往往被忽视,是小型矿山起点低、技术含量不高、生产不规范的重要原因。因此,从这些方面加强对小型矿山的指导是十分必要的。
  (二)加强地质勘查,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及储量,解决小型矿山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为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对矿产品的需求,投入大量资金(约1200多亿元),组建百万地质大军,完成钻探3.43亿米,探明拥有可采储量的矿产150种以上,提供可供开发的矿产地2万多处,同时取得了大量宝贵的地质资料。当前,加强地质勘查需要解决三个关键性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已取得的勘探成果和地质资料,盘活已取得的地质成果,避免重复勘探和造成投资上的浪费;二是培育商业性勘查市场,多渠道融资,确保地质勘查资金的投入;三是加强地勘队伍建设,提高地勘队伍的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
  (三)加大小型矿山生产方式的改革力度,治理整顿矿业开发秩序,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国务院要求,做好关井压产工作,关闭非法和布局不合理的小型矿山;淘汰资源条件差、回收率低、污染环境、技术落后、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小型矿山;对依法办矿、资源条件较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发展前景的小型矿山,通过改造、联合,做到科学办矿、规范开采、集约经营。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矿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发展非矿产业,实行多种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副(业)促主(业),促进矿业经济的良性循环。
  (四)制定稳定的小型矿山政策,完善可操作的小型矿山法律法规,改革小型矿山管理方式。
  长期以来,由于政策的不稳定,导致小型矿山的盲目发展和民间资本的巨大损失。由于缺乏针对小型矿山可操作的法律法规和统一明确的生产管理机构,使基层矿政管理部门对小型矿山的管理困难重重。
  小型矿山管理,基本上由三大块构成,即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的管理。现行的管理方式是资源、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的管理分别由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惟独生产管理这一块没有到位。煤炭好一些,有相应的煤炭工业公司。石材等非金属矿究竟谁是该矿种的生产主管部门(单位)?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矿业生产管理上的混乱,势必影响资源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管理指标的落实。
  当前,能否做到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小型矿山面临的重要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成为制约小型矿山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对小型矿山的管理方式进行改革,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在市、县两级建立统一的生产管理机构(矿业管理局或矿业公司),负责所在行政区域小型矿山的生产管理,以及生产过程中资源、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管理指标的落实,包括对"农民工"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等。
  总而言之,小型矿山的存在和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它符合我国矿情,缓解了我国矿产资源的紧张状况,有利于我国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其面临的问题却制约了小型矿山自身的发展,这关系到矿业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这就需要对小型矿山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小型矿山的规范化发展,才能确保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