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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原因及其种类

2009-12-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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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林地失去了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容易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稳产高产。在居民点、农田、山林交错的山区发生了森林火灾,还会烧毁房舍、粮食、农具和耕畜,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森林火灾还会烧死林中的大量益鸟、益兽和烧毁各种林副产品。发生森林火灾,必须动员大批人员去扑火,既耽误生产,又浪费人力物力,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人民带来损失。

  了解森林火灾的原因,是做好防火工作的前提。火灾原因不外乎自然的和人为的两类。自然原因中,有雷电触及林木引起树冠燃烧和在干旱季节,由于阳光的辐射强烈,使林地腐殖质层或泥炭层发生高热自然。这类性质的森林火灾在我省是少数的。而最普遍、最大量的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引起的。人为原因中又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火源之分。生产性火源如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炼山整地、烧垦烧荒、烧牧场以及烧炭等用火不慎引起的。这种生产性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占百分之七十以上。非生产性火源如烧山驱兽,在林中烧火取暖、煮饭、小孩玩火、夜间行路用火把照明、乱丢烟头以及敌人纵火烧山等。

  不论生产性或生产性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通常情况都是从地面上的枯枝落叶、杂草灌木最先燃烧起来的。这种火叫做地面火。它能烧毁幼林,虽不致把大树全部烧死,但烧伤树干和树根后,影响树木的生长。

  当地面火遇到大风时,或树干上缠绕着爬蔓植物和有低垂下来的树枝,火便上升到树冠,成为树冠火。火借风势、风助火威,往往把燃烧着的枝叶吹到火头前面,成为新的火源,蔓延扩大,凶猛异常,这种火灾危害极大。

  林中腐殖质层有机物质燃烧发生的火灾叫做地下火。发生原因一般是由于人们在林内用火,没有把余火熄灭掉,或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对火烧迹地处理得不彻底,使火焰继续蔓延,遇到地下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便扩展形成地下火。地下火燃烧速度缓慢,通常看不到烟和火焰。地下火烧坏有机质,降低土壤肥力,同时烧毁树林的根系,使树木枯死。地下火如遇到有大量枯枝落叶的地方,也会形成地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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