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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频发令人反思

2008-11-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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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事故接连不断

    当地时间7月29日清晨,日本新日铁公司位于北九州市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受火灾影响,工厂已关闭部份生产线。火灾导致燃料供应中断和计算机系统停运,高炉和转炉及延压设备等也被迫停运。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没有向其他建筑物蔓延。新日铁是日本最大钢铁企业。据悉,失火的八幡制铁所年粗钢生产能力为398万吨,承担着新日铁公司约一成的产量。

    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4月,该工厂的5号炉也曾发生过火灾。当时,5号炉的煤炭存储仓库起火,大火燃烧了足足6个小时,375平方米的存储仓库完全被烧毁。户烟警署初步认为,起火原因是宽约1米全长约240米的传送带从高约30米处断裂落下,导致输气管破损起火。该输气管是将炼焦过程中产生的煤气输入存气罐用的。

    在国内,近日也发生了不少火灾。7月30日上午7时30分,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区某数码喷绘复合材料公司发生火灾,一个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车间被烧,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大量生产设备受损。据了解,当时是一个生产车间突然蹿出火苗,由于附近有不少易燃物品,火势很快蔓延开来,单凭工人之力无法扑救。7月29日下午,广东顺德容桂一五金厂发生火灾,工人们从车间里面冒险抢救出众多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部门出动5辆消防车进行扑救。大火在约一小时后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约50名该厂的工人安全从厂房中逃离。这两起火灾现场都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失控,后果难料。

    7月28日傍晚,广东中山开发区某皮革厂车间突然着火,中山消防支队开发区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三辆消防车2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成功将火扑灭。据初步了解,可能是一电焊工在焊补排烟管道时,引燃管道内沉积油污导致起火。火势顺着排烟管道迅速蔓延到车间。

    7月28日下午7时左右,河北石家庄纺织厂发生大火。火灾发生后厂领导组织职工迅速撤离,随后展开自救。后来无法控制火势,报了火警,直至29日2时左右大火才被扑灭。纺织厂厂房约一半房顶被毁,暂无伤亡报告,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7月27日19时左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农夫山泉公司一生产厂房发生火灾。23时40分大火被扑灭。发生火灾的厂房完全坍塌。据悉,发生火灾的企业厂房内可能有塑料制品,火,势迅速蔓延。

    7月27日下午,山东济南第十一届全运会在建球类场馆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因为扑救及时,整个过程中没有人员伤亡,场馆主体未造成损害,并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该建筑正在施工,内部消防设施尚未安装。据调查。火灾原因为施工人员在电焊操作过程中电焊高温引燃体育馆穹顶铝合金屋面板下方的防水材料所致。

    主观因素仍是火灾主要因素

    总结起火原因,无非是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人为因素包括麻痹大意、疏忽、违章操作等,客观因素如天气因素、环境因素等。客观因素并不是事故的主要因素,因为任何客观因素归根结底。本来也是可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的,但是正是因为主观上的疏忽和麻痹大意,导致事故最终发生。比如雷击会引起火灾。但是如果防范到位,雷击是可以避免的。

    要避免事故,一方面需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出击,积极准备,预防事故,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消防监督执法。但是,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包括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代改;滥用自由裁量权,办人情案、关系案,执法失公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谋私、权钱交易,侵犯群众利益等。要解决当前消防执法中的这些问题,就要建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服务便捷、监督制约”的消防行政执法新机制。还要有科学的方法,重点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从“他律”走向“自律”,从被动接受消防部门监督转变到自身主动加强管理,实现消防监督模式由强制管理向指导服务的转变。

    火灾并非不可避免。只要从思想上绷紧安全弦,谨小慎微,排查火灾隐患。做好应急预案,按规操作,就可以扼杀造成火灾的罪魁祸首,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莫把安全设施当摆设

    企业生产现场一般都按厂(站)房设计规范建设有各种安全设备设施,且有一定比例的设施投入,但是因为人们没有让安全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使类似的事故一次次重演。笔者亲见一些大型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一般只有一个门是敞开的,其它大部份安全出口都关得严严实实。如果会议期间突发火灾,那就谁也休想逃离大火的魔掌。数年前,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友谊馆就曾发生过一起因安全出口被堵死而造成300多名学生葬身火海的惨剧。

    据笔者观察,某些企业将安全设备购置回来,安全设施建成后,既没有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也没有培训设施的使用方法,而是将安全设施闲置一边,形同虚设;还有的单位,强调客观原因,不按规定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个别单位陈旧、老化供电线路至今未经改造。安全隐患不是没有被发现,整改通知也不是没有下达。但是督促不力,整改不细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此种种,使“安全第一”在某些基层单位成了一种形式,一句口号,或者一种装饰。

    日前,笔者到某企业生产现场调查。发现不少大型会场、厂房、库房物资摆放特别拥挤,通道过于狭窄。“一旦发生火灾,跑都跑不掉,后果不堪设想啊!”不少职工忧心忡忡地说。有些大型会场、厂房、库房为避免“有碍观瞻”,将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放在不易取用的墙角,有的上面积存厚厚的一层灰尘,有的虽然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填写得清清楚楚。但不少只是做了迎接检查的表面文章,真需要用时往往“拉不开栓”、“关键时刻掉链子”。另外,大型会议室、厂房纵然有多条快速逃生通道,但通道不通畅成了“死胡同”。笔者顺着安全出口指示牌走到会场内的“安全出口”,却发现出口堆满了废物,绿色的“安全出口”指示牌虽然赫然可见,但却是“此路不通”。如果发生火灾,而人们欲沿此通道逃离现场,但逃生通道被堵死了,岂不要误人性命?

    在一家企业班组岗位上,笔者看到有一职工正在抽烟,他还客气地给笔者递来一支烟。笔者告诉他不能在岗位上吸烟,他还满不在乎,一脸的不高兴。将烟灰弹到被套着垃圾袋的垃圾筐里,而两者都是塑料制品,极易燃烧引发火灾。“万一发生火灾,你会用灭火器吗?”笔者问他。“一般不会发生火灾的,就是发生了,到时候看看灭火器上的说明应该就会用了。”笔者又询问了其他一些职工,他们有的表示不会使用灭火器,灭火器放在那里只是摆设。随后,笔者在一墙角看到了灭火器,拿起来掂了掂,感觉非常轻。原来该灭火器早已是在“超期服役”了。

    以上事实让人揪心,如果真的发生火灾,我们的职工能远离火魔、幸免于难吗?笔者认为,既然安全设施是保障安全底线的最后“保护神”,决不是给人看的饰物和摆设,而应是关键时候能救人脱离险境的最后一道防线。

    任何一个漫不经心的疏漏或随意都有可能引发一场不可估量的灾祸。因此。笔者呼吁,企业除了要抓紧时间还历史“欠账”、填“空白”外,要尽快警醒起来,切实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安全设施操作培训,让其有切肤之痛;同时要彻底查一查还有多少消防栓等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有多少安全设施等成了聋子的耳朵——空摆设?安全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灾。我们或许无法完全避免灾难事故,但我们应当为避免灾难事故进行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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